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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和保管制度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總則
印章是公司經(jīng)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jīng)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為加強管理,防范風險,維護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印章的刻制與廢止
2.1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與廢止,必須經(jīng)法定代表人批準;刻制時,持公司介紹信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刻字單位制作,由公司辦公室到公安部門登記備案。
2.2對私刻、偽造公司印章者,屬公司員工的,予以辭退、解除勞動合同處分,并處以責任人10000元的罰款;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3公司的印章在遇到丟失、被盜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并說明原因;相關責任人應迅速在媒體上刊登遺失啟事,由法定代表人根據(jù)具體情況做出處理決定;如有需要,依據(jù)本制度的規(guī)定程序,申請重新刻制啟用。
2.4廢止、損毀的印章一律交由辦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一般為3年。
3、印章的保管
3.1公司辦公室對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所有印章建立領用臺帳,由法定代表人授權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專人保管使用。
3.2所有的印章保管人,必須與公司簽訂印章使用保管責任書
。
3.3印章保管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辦理,用完后存放于安全柜內加鎖。
3.4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所有印章在年末和項目竣工時,必須帶回公司上繳封存。
4、印章使用范圍
4.1公司行政公章:在公司機關僅限于履行公務活動時使用;在各分公司僅限用于工程投標、開竣工報告和驗收報告;如有其他情況需要使用時,經(jīng)法定代表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4.2公司合同專用章:在公司、分公司僅限用于經(jīng)過評審流程通過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得用于購買材料設備等商務合同。
4.3公司財務章:公司財務章僅限用于公司經(jīng)濟往來、財務結算、財務報表。
4.4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簽名章:在公司用于企業(yè)注冊、年檢及上報資料等規(guī)定必須使用的相關文書;在分公司僅限用在工程投標、開竣工報告、驗收報告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使用前須由分公司書面報告?zhèn)髡嬷凉,?jīng)法定代表人批準后方可。
4.5分公司行政公章:分公司行政公章僅限于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書面業(yè)務往來,擬定分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文字資料,以及分公司與項目部簽訂經(jīng)濟責任書中使用。
4.6分公司財務章:分公司財務章僅限用于分公司經(jīng)濟往來、財務結算、財務報表。
4.7項目部行政章:項目部行政章僅限于項目部與施工班組簽訂內部經(jīng)濟承包責任書和購買該項目需要的材料物資,以及施工過程中向分公司書面報告(材料計劃、申請報告)時使用,其他方面不可使用。
4.8項目部技術資料專用章: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保管,僅限在工程技術資料中使用。
4.9公司黨總支、工會公章僅用于其組織工作之中,不可他用。
5、印章的使用、審批程序
印章的使用依照以下的程序進行:使用公司、分公司印章時,應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寫明申請事項;一般性文件資料使用,由分公司經(jīng)理、主管副總經(jīng)理批準;重要文件或涉及到公司經(jīng)濟利益的文件資料,由法定代表人批準或電話授權批準,并需留復印件存檔。
6.印章的使用規(guī)定
6.1印章保管人員要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嚴格按規(guī)定辦事,確保用印萬無一失。
6.2未按規(guī)定程序用印的,對保管人處以500元/次以上罰款,并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經(jīng)濟損失;因印章保管不嚴而被偷蓋的,罰保管人1000元;損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賠償,80% 由偷蓋人賠償,并追究偷蓋人的法律責任。
6.3各類統(tǒng)計報表、申請表、申報資料須逐項填寫清楚,空白表格不得先蓋章后填寫。
6.4公司原則上禁止開具空白介紹信和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jīng)法定代表人批準。
6.5持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外出工作回來后,必須及時持復印件向公司辦公室匯報、登記該介紹信或證明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6.6印章保管部門設有印章使用登記臺帳,對每次的印章使用進行記錄,包括資料文件名稱、使用日期、經(jīng)辦人、審批人等。
6.7凡以公司名義發(fā)文,需按公司公文處理辦法手續(xù)完備方可用章。
6.8印章,只能由印章管理員使用;未經(jīng)法定代表人批準,不得攜帶印章外出;特別情況必須經(jīng)法定代表人批準,由印章管理員或專人帶章跟隨。
6.9印章管理員應嚴格保守公司商業(yè)機密。
6.10保管人員對保管的印章應經(jīng)常清洗或加印油,保持印章清晰。
6.11離職時,印章管理員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汕頭市雙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印章保管責任書
依據(jù)《汕頭市雙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規(guī)定》,經(jīng)公司研究決定,授權本 公司 部員工 為本公司資料專用章的掌管人。
印章掌管人的主要保管責任如下:
1、嚴格按本公司《印章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保管和使用印章;
2、使用資料專用章時,應同時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辦理簽名登記手續(xù)。不明確是否可用印事項的,應在蓋章前請示公司總經(jīng)理室領導,經(jīng)同意后方可用印。
3、涉及到對外重要專業(yè)技術資料,一般應取得相關負責人的簽字方可用印。特殊情況下,應有總經(jīng)理室領導的簽字方可用印。
4、嚴禁未經(jīng)允許在空白紙張、專業(yè)技術資料上加蓋印章。
5、盡量避免攜印外出,特殊情況確須攜印外出辦理公務時,應由本人親自攜帶,使用后在第一時間將印章安全帶回公司。
6、每次印章使用完畢,應及時上鎖保管,以防止印章遺失,防止本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他人誤蓋印章。此種情形下的管理責任由印章掌管人承擔。
7、在責任期內,責任人對印章的安全保管和正確使用承擔全部管理責任,不得利用公司印章為本人或他人謀利,否則將承擔因此而對公司造成的所有責任。
本責任書于 年 月 日由掌管人親筆簽訂,上述所指的公司資料專
用章,同時移交責任人保管,保管責任同時生效。保管責任人如有調整,均以書面形式確認并辦理相關移交手續(xù)。
附:保管印章印模
保管責任人(簽字):
授權單位(蓋章): 授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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