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培訓中心管理制度

時間:2021-11-07 11:21:5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藝術培訓中心管理制度

韓之音藝術培訓中心教師制度

藝術培訓中心管理制度

一 課堂教學管理

1 、所有任課教師應在上下課做好簽到簽退工作。

2 、所有任課教師要嚴格按照功課表上課,每次上課需提前10分鐘到校。 無故遲到(5分鐘以內)扣除本課時費10%

5分鐘以上扣除本課時費20%。

遲到15分鐘以上(包含15分鐘)或無故曠課不享受本課時費,并倒扣本課時費100%。 3 、所有任課教師要維持好自己的.課堂教學紀律,如出現課堂教學混亂,或教師無故離開教室,學生反映強烈者本中心將視情況給予警告或扣本課時費10%。 4 、任課教師要保證一學期的教學進度,保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 5、 任課教師要保證教室衛(wèi)生,下班離開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并關閉各種電器開關。

6、 教師要為人師表,嚴于律己;穿戴整潔,發(fā)式適合,端莊大方,上班不化濃妝,佩帶首 飾適度,男教師不穿背心和短褲,應符合職業(yè)身份。(特殊情況除外)

7、 上進入課堂要精神飽滿;未經本中心相關負責人允許不能隨意調課、停課;不能默許或 隨意帶外來人員旁聽課程。上課時發(fā)現沒有請假又未到的學生,課間必須及時告知客服 人員。嚴格上課紀律,做到上課時不遲到,不會客,不接電話(特殊情況例外)。

8、老師不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注意保護學生自尊心;課上課下要保證學生的安全; 要善于發(fā)現安全隱患并立即行動予以排除或尋求解決辦法。

9、 課上要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發(fā)現上課不認真的要及時給予提醒。教學思路要清晰,

10、不接受家長饋贈,不得向家長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節(jié)假日暗示學生送禮。全職員工在 本職工作之外,若有從事其他相關工作應及時告知本中心。

二 請假制度

1、調課應提前一天告知本中心安排調課,每超過一次扣本課時費10%,具體調課時間由本中 心決定,教師應無條件配合。

2、請假分公假、事假和病假。事假和病假不享受課時費。

三 學生安全工作

1、課堂中,如遇學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必

藝術培訓中心管理制度 須第一時間通知本中心負責人,由負責人告知 家長以便處理。

2、課堂結束后,教師清點本班學生,未被家長接走的學生應告知本中心工作人員,安排妥善后,方可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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