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農民工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
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50—500元(按情況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
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guī)定;
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100—200元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
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
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6、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qū),不聽管理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
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8、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9、對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個人,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獎勵;
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個人,視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直到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0、班組管理人員每周檢查一次。
項目部辦公室每月檢查一次。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2
1、校內輸變電設施要嚴格按章管理,線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專門人員按規(guī)程作業(yè)。
2、電工人員安裝、改造、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3、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在校內輸電線路上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教學、科研用電設備要確定專人負責、按章管理,堅持人走拉閘斷電。
4、嚴禁學生觸摸電器開關和損壞用電設施和器材,教室電器開關由老師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5、嚴禁學生到電桿下、電纜等處玩耍,以免發(fā)生漏電傷人事故。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3
□ 商場所有安全出入口,安全通道和安全樓梯處,必須保持通暢,嚴禁亂堆、亂放雜物堵塞通道。
□ 商場各安全出口標志牌的照明燈應隨時處于完好狀態(tài)。
□ 商場所有防火卷簾門下、防火門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 服務人員嚴禁在崗位吸煙,發(fā)現顧客吸煙要及時提醒,嚴禁將煙頭帶入柜臺內或卷入商品中。
□ 嚴禁亂拉臨時電源線和隨意更改原電氣線路,如確需使用,須提前報商場管理部批準,到保安部辦理手續(xù)后方可施工。
□ 經常對電器設備進行安全檢查,架設與安裝必須由專業(yè)人員操作,不準個人拆改、移動。
□ 未經保安部批準,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商場。
□ 店鋪內各種物品要碼放整齊,不準過高、過寬,要留出安全通道,距照明燈應不小于0.5米,柜臺內通道應不小于1.5米。
□ 店鋪使用電熨斗須嚴格遵守《電熨斗安全使用管理規(guī)定》。
□ 店鋪裝修、改建須提前辦理施工手續(xù)后方可施工。
□ 商場內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不準隨意搬動或挪作它用。
□ 每日下班前,要進行安全檢查,確無隱患時,填寫封店記錄后方可斷電鎖門離開。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4
1、在機電科長的領導下負責所管轄區(qū)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
3、對新購置的防爆電氣設備及修理后的.防爆電氣設備進行入井前的防爆檢查及發(fā)證工作。
4、堅持每月不少于20次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作,發(fā)現問題,下發(fā)隱患通知書,監(jiān)督跟蹤落實隱患整改工作情況。有權對井下失爆的基層單位及個人進行處罰。
5、參與驗收防爆設備的入庫。
6、參與新設備、新技術的推廣應用。
7、每月做好井下防爆電氣設備配件及材料的計劃工作。
8、關心井下供電的安全情況,經常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guī)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yè)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xù)有效性,杜絕廠區(qū)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fā)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設備、企業(yè)財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及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規(guī);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主,防消結合”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qū)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yè)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guī)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
一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
二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
三級動火作業(yè)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xù),待批準後發(fā)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下班前要嚴格執(zhí)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qū),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fā)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叁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項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tǒng)、噴淋系統(tǒng)、火災報警系統(tǒng)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fā)現圈占、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qū)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fā)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tǒng)計造冊,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qū)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占,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tài)。
[NextPage]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guī)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yè)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tǒng)時刻處在良好狀態(tài)。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柜或獨立回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fā)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tǒng)可能引發(fā)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的地點,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并與生產設備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qū),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qū)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qū)必須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未經批準,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倉庫區(qū);經批準進入上述區(qū)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qū)、倉庫區(qū)吸煙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fā)溶劑擦洗設備、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者;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者;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準後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行。
附:火災防護
1.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
2.生車間工作時間大門不得下鎖。
3.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4.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fā)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5.滅火設備應照規(guī)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狀態(tài),同時要熟悉使用方法。
6.電線不得接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7.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
8.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大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9.爐、煙囪、鍋爐等易燃易爆的設備應經常檢查。
10.使用電器設備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後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11.首先發(fā)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12.發(fā)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13.火災發(fā)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叁加搶救,一面沈著指揮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同時通知其他單位戒備。
14.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15.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4)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制定單位:
日期: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6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規(guī)定。加強“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設專職保衛(wèi)干事,負責全局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經常開展“四防”教育,認真落實有關制度和措施,經常進行治安、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維護良好的內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開綜合治理安全保衛(wèi)工作會議,傳達落實上級的工作部署。
五、加強與所在地的、消防、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的聯系,接受、消防、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和監(jiān)督。
六、值班、值宿人員要按值班、值宿規(guī)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職,因失職造成后果,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機關內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辦公樓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財務部門對現金、票證、有價證券的'保管,都必須按銀行和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電器斷電,閉燈、關窗、鎖門、對精密儀器,貴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資料等要指定專人保管,明確責任以防被盜。發(fā)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進行整改,落實防范措施。
十一、筏作時間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員,需經主管領導同意,未經批準的人員不準在機關逗留、住宿。
十二、辦公樓內如發(fā)現可疑情況或被盜案件,值班、值宿人員要做好保護現場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十三、風、暴雨(雪)天,領導上崗值班,對重點部位落實責任,死看死守。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7
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做好公寓的防火安全工作,貫徹落實好“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一、公寓中心和各校區(qū)公寓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各公寓和各部門建立義務消防隊,充分發(fā)揮其作用。公寓各級部門都要層層鑒訂防火安全責任狀,要落實到位,落實到人,責任分明。
二、加強宣傳,要讓全體員工及學生全面了解發(fā)生火災的'原因及防火安全知識。遵守學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國家防火安全法規(guī)。
三、嚴禁違章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炒勺、電加熱器、電熱杯、電褥子、電熱棒、電梳子、電吹風、床頭燈等電器。
四、嚴禁亂接電源、電線。
五、嚴禁超負荷用電、亂安或加粗保險絲。
六、嚴禁在公寓內使用煤油爐、液化氣爐、酒精爐等。
七、嚴禁學生在公寓內吸煙、亂扔煙頭。
八、嚴禁在寢室內、公寓內或走廊堆放垃圾,防止自然走火。
九、嚴禁在公寓內及公寓樓外附近焚燒廢紙、燃放鞭炮等。
十、各公寓樓消火栓保持完好、滅火器放在方便固定位置,公寓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熟悉位置、數量、會使用。非火情不得使用滅火器。
十一、各校區(qū)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員、各公寓和各部門防火責任人要做到日檢和隨時檢查,校區(qū)公寓每周組織檢查一次,公寓中心每月組織檢查一次。對于檢查出的防火隱患要及時解決。無能力解決的按程序及時上報。
十二、熟悉火警及相關報警值班電話,發(fā)現火情要及時報警。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加強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保證安全經營,結合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場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禁火區(qū)范圍內的安全管理。
3.主要依據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65號)、《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guī)范》(GB50161—20xx)、《煙花爆竹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GB11652)。
4.管理要求
4.1經營儲存場所的'照明燈應為防爆型,禁止使用其他電器設備。
4.2進入煙花爆竹儲存?zhèn)}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由專人引導,按指定路線行駛、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禁止在庫區(qū)內吸煙和用火,禁止將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倉庫;
4.3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場所不得設置鍋爐、茶爐等明火取暖、做飯設施,不得設住宿等生活用房。庫房內應設置測溫、測濕計,并確定專職人員每天進行檢查登記;
4.4庫房設置有裝卸平臺的,平臺內應與庫房地面平接,平臺外應不高出裝卸車廂地板。平臺兩側分別設置人行臺階和車行坡道。庫房的門開啟時,不得阻礙人行臺階和車行坡道通行;
4.5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
4.6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場所應當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4.7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場所及周圍100m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煙花爆竹倉庫庫區(qū)內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防潮、防盜、消防、報警等設備要齊全有效。
5.本制度于1月修訂。
修訂頻次為每修訂1次,如遇國家政策、標準規(guī)范重新修訂發(fā)布,遇隸屬關系、經營范圍和規(guī)模發(fā)生變化時及時修訂。本制度生效日期為:1月25日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設備、企業(yè)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責任人下同)
二、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擔任,部門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主任,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及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門、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zhí)行銷防法規(guī);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四、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zhí)行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yè)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生活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yè)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guī)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技和保衛(wèi)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保衛(wèi)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見,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wèi)部領導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wèi)部審核,報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xù),待批準后發(fā)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并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zhí)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職員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qū),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上級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fā)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wèi)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五、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
(三)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的;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0
1、客服部服務人員在每日檢查和清掃寫字間時,應注意發(fā)現客人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在清理煙灰時,應先將煙缸內的煙灰浸濕后再倒入垃圾箱內。
2、對項目配備的電器和賓客自帶的電器按項目有關規(guī)定使用。因使用電器不當,造成跳閘等問題,立即通知工程部檢查處理,同時報告客服部或保安部。
3、注意發(fā)現寫字間內新增的各類電器,及時報告客服部或保安部。晚間巡樓時發(fā)現照明燈未關時,要通知保安部一同開啟客戶房間關閉照明。
4、及時清理樓層內的報紙、廢紙箱等易燃物品,各層樓梯通道內不得堆放各種物品,發(fā)現客人堆放應勸阻并及時報告主管或保安部。
5、注意樓層內有無飲酒過量行動異常、表情怪異的客人及其它非項目常住客人,做到勤轉、勤聞、勤檢查,發(fā)現異常、異味應及時通知客服部或保安部。
6、客服部服務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消防栓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經常客人宣傳有關消防知識和項目的消防管理制度。
7、客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7.1當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熟知報火警程序及電話。
7.2各崗位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所在位置,并正常使用。
7.3員工對電話設備、電腦、復印機等高精密度儀器應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有故障不得私自拆除,需報有關技術人員維修。
7.4客服中心內嚴禁使用明火。
7.5下班后要將所有設備的'電源切斷。
7.6客人復印密集文件時,要注意觀察,發(fā)現是黨和國家機密文件時,要及時上報保安部。
7.7在接發(fā)傳真和復印時,如發(fā)現散布反動言論或反動宣傳品時要做到不傳看、不散播、并及時報告并上交保安部處理。
8、保潔安全管理制度
8.1注意保潔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發(fā)現丟失或損壞上報主管。
8.2了解本崗位入住客戶情況。
8.3對于客人放在公共區(qū)域內沒有保護措施的貴重錢物,要向領導上報。
8.4發(fā)現公共區(qū)域有國家規(guī)定的禁品,應主動上報。
8.5發(fā)現樓層或公共區(qū)域有可疑人物、事應、立即報告保安部。
8.6發(fā)現客人使用電加熱器具、明火,應立即上報。
8.7嚴格內外不分,談論與工作無關話題。
8.8不得私自一人用鑰匙打開寫字間。
8.9接到客人報告失竊,要保護現場,立即報告部門主管并通知保安部。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1
施工現場必須有防火負責人,如防火負責人外出,必須指派其他人員負責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嚴禁穿拖鞋或衣杉不整的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不準光膀子施工,要文明施工。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喝酒、喧嘩打鬧,不準在非工作區(qū)滯留、閑逛。
施工人員必須胸前配備保安部核發(fā)的出入證,對檢查發(fā)現無證的施工人員不準施工,一律清離施工現場。
施工期間,施工現場不準鎖門,以備隨時接受保安人員檢查。
移動或改造消防設施必須由工程部指定專業(yè)人員進行施工,嚴禁其它施工單位隨意移動、遮擋和拆卸消防設施。
施工中各種裝飾材料要分類碼放整齊,留出防火通道,可燃垃圾及時裝袋,當日必須清離施工現場。
使用電動工具要嚴守操作規(guī)程,使用切割機要選擇安全地點,防止切割產生火花刮濺引起火災。使用鋸臺、刨臺產生的刨花和鋸末要隨時清理。
裝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龍骨、木制燈箱、棉布裝飾物等),必須進行防火阻燃處理,裝修施工使用的壁紙地毯必須有北京市消防局的防火檢測報告。
施工單位進行油漆或動用明火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油漆作業(yè)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動火作業(yè)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電器設備的安裝與維修必須由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勞動局核發(fā)的電工操作證。
施工現場使用的臨時照明線應架空鋪設,電線的選型應使用雙護套線或電纜線,使用200w以上的白熾燈,其燈口應采用陶瓷燈口,且照明燈與可燃物距離必須保持0。5m以上,嚴禁使用碘鎢燈。
施工現場使用的臨時配電箱應放置在干燥的房間內,箱體必須是不燃材料制成,箱內各種電線接頭要安裝牢固,并裝有漏電保護器,箱體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露天施工現場使用的`配電箱應有防塵、防雨保護。
施工現場嚴禁亂拉臨時電源線,卻因施工需要安裝的臨時線應選用電纜線或雙護套線,用后立即拆除,嚴禁使用麻花線。
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源接線板要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接線板不準串聯使用,插銷與插座相匹配,接線板周圍不得有易燃物,嚴禁將無插銷的裸線直接插入座內。
施工現場嚴禁使用任何電加熱等大功率電器設備,禁止超負荷用電,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必須經中心保安部批準和工程部門核準后方可使用。
每日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防火負責人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后,方可斷電離開。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2
本公司為紡織類生產機構,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安全生產規(guī)定,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一條 為貫徹公司《防火安全制度》,保證員工人身和設備安全,使生產順利進行,針對生產車間環(huán)境特點,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車間內要保持環(huán)境清潔,各種物料碼放整齊并遠離熱源,注意室內通風。
第三條 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的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第四條 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生產部經理批準,由動力設備室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第五條 使用各種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第六條 燃油鍋爐運行期間,要加強巡視,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
第七條 避免各種電氣設備、線路受潮和過載運行,防止發(fā)生短路,釀成事故。
第八條 車間內不禁使用明火,如確實需要須征得安保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須由專人負責,使用后保證處理妥當無隱患。
第九條 車間消防員按時對本部門內各部位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及時報告。
第十條 車間內,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不效,隨時可用。
第十一條 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車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第十二條 發(fā)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報警同時向安保部報告。
第十三條 車間的安全通道嚴禁占用。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3
1、使用燃氣和電器設備的學校必須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檢修,嚴禁帶故障工作。
2、對重要設備要分類編號,登記立卡,有計劃地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
3、定期檢測變壓器等設備及接地避雷器設施,注意防雷、防靜電。
4、安裝使用電器、煤氣、液化氣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學校供電、供氣及維修職能部門要嚴格把關。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4
1、嚴禁明火入內,不準將火種帶入倉庫,嚴格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審批手續(xù)。
2、專人領用危險品,使用時嚴禁吸煙操作。
3、危險品入庫時,根據規(guī)定分類堆放,確保安全。
4、開啟油桶抽油時,要用專用工具,嚴禁用鐵器敲打。
5、油罐區(qū)、油泵房、桶裝儲存區(qū)等要害部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6、油庫作業(yè)區(qū)的電動機,開關,電氣儀表,照證用具器電器設備,應有機修電工經常檢查。
7、進出倉庫,認真檢查倉庫內、外門窗,以防野火入內,同時確保庫內通風地面干燥。
8、做好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和防汛抗臺,防凍和防脹安全工作。
9、必須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5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研究決定國有林區(qū)森林防火重大問題。
二、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林場森林防火措施,組織全場干部職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召開森林防火會議,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三、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排除火災隱患。
四、掌握火情動態(tài),制定森林撲火預案,組織指揮或授權指揮撲救轄區(qū)內的森林火災。
分管場長森林防火工作職責
一、協助場長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開森林防火會議,協調、研究、解決森林防火工作中重大問題。
二、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研究制定林場森林防火工作的各種措施。
三、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各管護站開展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安排、組織好林場的森林防火值班、林區(qū)巡護,加強對值班和巡護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五、組織撲火隊伍建設,并進行培訓和撲火演練。六、負責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七、協助縣森林公安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一、負責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協助場領導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堅持調查研究,制定林場森林防火規(guī)劃、計劃、責任制的制定和落實。
三、隨時掌握林區(qū)動態(tài),及時研究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對策,積極發(fā)揮參謀和助手作用。
四、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森林防火工作,作好文字記載和上傳下達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檔案。
五、積極開展本轄區(qū)森林防火檢查、督促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分管副場長和場長報告,并及時予以解決。
六、抓好防火設施和隊伍建設,認真做好森林防火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做好登記使用情況記載。
七、堅持森林防火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不脫崗、漏崗,并做好森林防火值班情況記錄。
八、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做好森林火災撲救的后勤保障工作。
九、積極協助縣森林公安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一、管護站實行森林防火站長負責制。
二、貫徹落實縣防火辦、林場的森林防火指示,負責安排本站森林防火的值班、守卡、巡護工作。
三、加強與當地政府、村、社的聯系,做好森林防火聯防。四、建立本站森林防火撲火隊(林場分隊),負責組織、調動、指揮撲火隊參加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五、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檢查、督查工作,要求熟悉本站轄區(qū)山林的'山形地貌和林區(qū)交通道路情況。
六、經常宣傳,落實森林防火的各項工作,加強防火檢查,強化火源管理,嚴禁違章用火。
七、發(fā)現火情及時向上級報告,并組織撲救,當好撲火向導,認真追查山火肇事者,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管護人員森林防火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對本職責區(qū)做到逐戶逐人宣傳,不留死角。
二、熟悉本責任區(qū)的山形地貌和林區(qū)道路,單位和居民住所、墳地分布,做到不缺不漏,并做好登記。
三、上班要嚴守崗位,巡護到位,佩戴森林防火袖章,下班要做好交接,全面認真履行職責。
四、嚴禁火源入山,凡進入林區(qū)的人員,要一律進行檢查,堅決收繳火種,對不聽勸阻,違章用火的,要立即制止,并報告林場和當地政府。
五、一旦發(fā)生山火,要立即報告林場和當地政府,同時就近組織干部群眾進行撲救,最大限度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并及時追查山火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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