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26 14:41:4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危險源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險源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危險源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危險源管理制度1

  1、目的:為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消除事故隱患,規(guī)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圍:公司生產區(qū)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2分管副總協(xié)助總經理進行重大危險源管理,在總經理不在時履行總經理對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

  3.3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工作,并組織重大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監(jiān)督、檔案管理等。

  3.4各生產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并對管理結果負責。

  4、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評價:

  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價小組,依據《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對公司生產現場和儲存設施進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管理:

  4.2.1配備滅火器等必須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所有器材和設施要完好。

  4.2.2配備監(jiān)視設備,實施全天候監(jiān)視。

  4.2.3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練,并不斷完善。

  4.2.4公司、所在廠每月一次進行專項綜合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2.5生產班組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巡檢,檢查要有記錄。

  4.2.6所在廠安全員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2.7在重大危險源區(qū)域作業(yè)必須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作業(yè)許可證管理制度》進行,實施誰簽字誰負責,誰作業(yè)誰負責。

  4.2.8發(fā)現隱患,必須立即向廠和綜合管理部報告,并及時進行整改。

  4.2.9由綜合管理部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擋案類容包括:危險物質名稱、數量、特性、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評價報告、檢測報告等。

  5、綜合管理部要將重大危險源在市安監(jiān)局備案。

危險源管理制度2

  一、

  目的

  為了對本公司點火使用的油進行有效的控制,預防柴油發(fā)生著火爆炸對環(huán)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

  點火柴油的安全預防措施.

  1.

  車輛在打油時必須熄火,人員不得吸煙;崗位巡檢人員在抽油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緊急情況時,執(zhí)行《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2.應將油類保存在室內(非露天)指定地點,并明確標識,應防止?jié)B漏、雨淋,油桶應蓋好。

  3.

  油類物資應及時使用,使用時嚴禁煙火。

  4.油類物資使用時,要加強污染預防,取油和加油時應小心操作,嚴防油類外泄。

  5.

  檢修時,應提前準備好,對有廢油的設備應用廢油收集裝置將廢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點統(tǒng)一處理。

  6.

  崗位工應加強對用油設備的巡檢,預防設備漏油,若發(fā)現漏油應及時處理,并確保完全消除漏油現象。

  7.對設備或地面上的'油污,應及時用棉紗吸取,廢油棉絲應統(tǒng)一放在指定地點,以便集中處理。

  三、應急措施

  1.當儲油罐發(fā)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指揮人員應立即通知車間應急小組,應急小組應迅速做出反應趕赴事故現場,組長、副組長利用現場可能的條件采取應急措施,組織開展工作?刂剖鹿实臄U大蔓延,引導人員疏散,進行緊急救護,保護現場。

  3.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按應急聯絡方式與當地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尋求支援,在通報情況時必須講清事故發(fā)生的地點、聯系電話,并派人員到關鍵路口接引。

  4.當儲油罐發(fā)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疏散警戒人員立即分頭引導人員由安全通道撤離現場,并確定安全警戒線,嚴格控制人員的出入。.

  5.當儲油罐發(fā)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緊急搶險人員及救護人員立即趕往現場展開求援工作。在進窯前,必須對災情進行初步的評估,準確掌握窯內的災情后,再采取相應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

  在事故的搶險、救護、疏散過程中,所有應急人員應服從統(tǒng)一指揮,分工明確,各行動小組各施其職,行動有序。

  7.當搶險、救護、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組長組織應急小組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發(fā)生原因進行分析,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訂防范措施。

危險源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質以及劇度的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的安全管理,確保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學危險品的種類:

  1.爆炸品:易于燃燒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溫、摩擦、沖擊或其它物質接觸發(fā)生作用后劇烈反應而引起爆炸,如、炸藥等。

  2.氧化劑:有強烈的氧化性能,本身雖不燃燒,但在空氣中遇酸類或潮濕,強熱或易燃物、可燃物接觸,即能分解引起燃燒和爆炸,如孝銨、過氧化鈉。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經過壓縮后的氣體具有因受熱、撞擊或氣體膨脹而發(fā)生爆炸的危險,如氧氣、氫氣、液氨、液化氣。

  4.自燃物:未與明火接觸,但在適當溫度的空氣中能發(fā)生氧化作用,放出熱量而引起燃燒、如黃磷、硫化鐵等。

  5.遇水燃燒物品:遇水能發(fā)生劇烈反應,產生氫氣或其他易燃氣體而引起燃燒的物品,如電石、家屬鈉等。

  6.易燃液體:易欲燃燒和揮發(fā),其閃點(引火點)在攝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于攝氏四十五度的液體物質,如汽油、乙醚等。

  7.易燃固體:引火點較低、受熱、沖擊、摩擦或氧化劑接觸,能引起急劇及連續(xù)性的燃燒或爆炸,如赤磷、硫磺等。

  8.劇毒*:具有強烈的殺害性,少量侵入人、畜體內或接觸皮膚即可造成中毒或死亡,如三氧化砷、氰化物等。

  9.腐蝕物品:具有強烈腐蝕性,對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蝕作用而發(fā)生破壞現象,甚至引起燃燒和死亡,如硫酸、燒堿等。

  10.放射性物品:能放射出一種或多種穿透力很強,人們感覺不能察覺到的放射線,如鈷60、硝酸釷等。

  二、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應儲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條件好的地點,使用時應在無任何火種的排風良好處進行。

  (2)使用汽油、苯及醚類等易燃液體時,禁止明火,嚴禁在灼熱物上放置。

  (3)禁止將易燃物質用明火蒸餾和加熱,其沸點低于100℃者(如苯、汽油、乙醚、二硫化碳、乙醇、甲醇)在水浴或蒸汽浴上加熱,其沸點高于100℃者可用油浴或沙浴等加熱蒸餾,水浴、油浴也不準采用明火。

  (4)絕對禁止在杯皿中沸和蒸發(fā)可燃物質,蒸發(fā)可燃物質之液體必須利用能避免其蒸汽逸入空氣中的裝置,其加熱器安排及方法必須遵守實驗室安全規(guī)則。

  (5)飽和蒸汽壓力較大的液體、醋酸、醚類、二硫化碳以及丙酮,不允許放在燒瓶中,應放在堅固的容器中。

  (6)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室內,所有電氣設備和照明都應采用防爆型的設備和裝置。

  (7)化學易燃品的容器,包裝應該牢固、密封、材質適應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能,容器包裝外部須印貼明顯的'警告標志,說明物質名稱、化學性能和注意事項。

  (8)儲存室內溫度保持在10~25℃范圍之內。

  三、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包管的安全要求:

  1.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應該隔離貯存,更不準與食物、醫(yī)藥等同庫貯存。

  2.化學危險物品應該分類、分堆貯存,堆剁不得過高過密,堆碼之間應該留出一定的間距、通道和通風口。

  3.性質不穩(wěn)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而引起燃燒爆炸的化學物品,應該經常進行檢查、測溫、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4.在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5.化學危險品倉庫的安全間距,應根據性質、規(guī)模和貯存物質危害性質,按照國務院頒發(fā)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化學危險品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裝置,配備相應的放火、防爆、防毒的安全設施。

  7.為了確;瘜W危險品庫的安全,應加強門衛(wèi),嚴格出入制度,容器包裝要密閉、完整,對破損滲漏要立即進行妥善處理,倉庫區(qū)域內嚴禁煙灰火。

  四、化學危險物品的裝卸搬運規(guī)定:

  1.必須輕拿輕放,嚴防振動、撞擊、摩擦、重壓和傾倒。

  2.嚴禁性質相抵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物品混合裝載。

  3.對怕熱、怕潮的化學危險物品,要采取隔熱和防潮措施。

  4.裝卸搬運毒害、腐蝕性、放射化學危險品時,應備有相應的防護用品和工具,工作結實后應清洗消毒。

  5.裝卸和搬運的職工應經常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并且有一定的業(yè)務知識和固定的人員擔任。

  五、關于保管化學危險品的人員要求:

  1.各單位必須選拔具有一定化學知識、身體健康和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保管工作。

  2.保管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因工作需要調動必須把工作交接清楚。

  3.保管人員要熟知化學危險品的性質、中毒的急救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等,并不斷提高業(yè)務知識。

危險源管理制度4

  1、目的

  辨識本公司范圍內的危害因素,對其進行風險評價,判定出不可承受的風險,制定有效的風險控制程序,實現全過程安全控制。

  2、范圍

  本程序規(guī)定了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的職責、識別程序和方法。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在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夠控制以及供方/相關方在與本公司進行活動或提供產品、服務時可望施加影響的危險源的識別與更新。

  3、職責

  3.1公司安全科負責收集公司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危險源信息,將《重大危險源清單》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

  3.2安全科負責收集分公司機關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危險源信息,將《重大危險源清單》報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

  3.3車間負責對本車間的危險源進行識別。

  3.4公司(廠)安全科負責匯總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清單》,報安全領導小組。

  3.5安全科負責對分公司、直屬項目部的'《重大危險源清單》進行收集、匯總,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審核。

  4、工作程序

  4.1危險源辨識

  4.1.1在進行危險源辨識時,應根據職業(yè)健康安全行為特點,結合:

  ——常規(guī)和非常規(guī)活動;

  ——所有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包括合同方人員和訪問者)的活動;

  ——工作場所的設施(無論由本組織還是由外界所提供)。

  最大限度地排查出本單位的危險源,填寫《危險源識別與評價表》(附錄a)。

  各工程公司(廠)、項目部生產副經理或總工負責組織安全、工程技術、物資設備、消防安全、后勤部門對本單位(項目)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識別,由安全管理部門匯總《重大危險源清單》并上報建設公司工程管理部質量安全處;各工程公司(廠)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本單位機關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危險源進行識別,匯總《重大危險源清單》并上報各工程公司(廠)安全管理部門;建設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建設公司機關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危險源進行識別,匯總《重大危險源清單》并上報建設公司工程管理部質量安全處;

  4.1.2危險源辨識的途徑

  a)詢問和交流;

  b)現場觀察;

  c)查閱有關記錄;

  d)獲取外部信息;

  e)工作任務分析;

  f)安全檢查表;

  g)作業(yè)條件危險性評價。

  3.1.3危險源辨識需考慮的內容:

  a)物體打擊;

  b)車輛傷害;

  c)機械傷害;

  d)起重傷害;

  e)觸電;

  f)灼燙;

  g)火災;

  h)高處墜落;

  i)爆炸;

  j)中毒和窒息;

  4.2危險源的風險評價

  4.2.1在危險源辨識過程中發(fā)現危險源屬于如下情況時,可直接確定為具有不可接受的風險:

  a)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

  b)不符合總公司方針的;

  c)員工或相關方有抱怨和要求的;

  d)曾經發(fā)生過事故,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2.2采取作業(yè)條件危險評價法,分析危險源導致危險事件、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確定危險源的風險等級。

  4.2.3作業(yè)條件危險評價法

  作業(yè)條件危險評價法是用與系統(tǒng)危險性有關的三種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危險的大小,并根據分值d的大小來確定危險等級。

危險源管理制度5

  第一條

  定期開展危險源普查。采油廠、井區(qū)、班站每月開展一次危險源辨識工作,并按照危險源級別劃分,積極組織風險削減。

  1、一、二級危險源,及時上報HSE辦公室及相關科室。

  2、三級危險源,由井區(qū)負責人為風險削減第一責任人,組織實施風險削減;四級危險源,班站長為風險削減第一責任人,組織實施風險削減。

  第二條

  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jiān)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yè)人員和周圍民眾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應急措施。重大以上危險源的應急預案要在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條

  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管理并實行領導干部承包制度。

  第四條

  采油廠、井區(qū)建立《危險源立案銷案臺帳》,班組建立《危險源辨識臺帳》,記錄班組、井區(qū)辨識出的各類危險源及削減情況,并每月向HSE辦公室上報一次。

  第五條

  基層骨干和全體員工都有參與危險源管理、辨識、評價、削減的責任和義務。井區(qū)負責人、班站長負責組織制定糾正措施實施風險削減;基層安全管理干部負責危險源辨識、事故隱患查找及風險削減措施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崗位員工負責對在生產過程中出現或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判斷,對能力所及的應進行削減或控制。

  第六條

  由安全管理干部負責,應及時組織全區(qū)員工的HSE知識培訓,提高全員綜合素質,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章操作等人為風險。

  第七條

  對暫時不具備削減條件的危險源,應向HSE辦公室提出臨時性防范措施意見,經HSE辦公室同意后,指派專人負責監(jiān)督、落實防范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待條件成熟后,進行風險削減。

  第八條

  削減措施完成后,將完成情況上報HSE辦公室,由HSE辦公室負責組織驗收。

  第九條

  1、對上級有關部門辨識出的各類事故隱患,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時的,納入井區(qū)月度HSE考核,與獎金掛勾。

  2、整改完畢而不及時上報的,可認為未及時整改,也將納入井區(qū)的月度HSE考核。

危險源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辦法,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引用標準gb18218—20xx《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國家安監(jiān)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四條 各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各職能部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積極配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二章 重大危險源管理規(guī)定

  第五條 必須根據國家標準定期對本單位的危險源進行危險(安全)評價,即工程公司(項目部)所有構筑物、承建的施工現場、鍋爐、壓力容器(管道)、庫區(qū)(庫)、貯罐區(qū)(貯罐)、危險化學品使用、儲運等危險性作業(yè)的工業(yè)設施和作業(yè)以及其他具有危險性、可能發(fā)生或曾經發(fā)生過重大事故的生產場所予以危險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第六條 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由公司組織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或聘請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降低危險性,保障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

  第七條 公司對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現場,必須開工前進行一次風險分析評估;劇毒品作業(yè)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性與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評價,并將評價報告按管理權限上報有關部門。

  第八條 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后,將根據安全評價結果和國家有關標準對危險源劃分等級,確定不同的管理權限和責任,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

  第九條 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監(jiān)控。按照“集團公司—銅城建設公司—各分公司”三級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監(jiān)控管理。

  第十條 建立危險源登記臺帳制度,及時掌握重大危險源數量與等級變化以及運行控制、安全管理與維護、人員培訓、安全責任落實等情況,有效控制引發(fā)事故的危險因素,消除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現象。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與工具,并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響應的有效性和時效性,并根據演練效果及時修改補充。

  第十二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必須制定書面的、科學清楚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保證其適用有效。

  第十三條 實行重大危險源動態(tài)管理,生產工藝條件、設備、材料、生產過程等因素發(fā)生變化后必須重新進行風險分析與安全評價,重新進行危險源分級登記,修訂相關技術資料、文件與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 建立和實施重大危險源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培訓檔案,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五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區(qū)域必須設置安全標識。

  第十六條 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工程項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三同時”制度,在投運前進行安全評價,對具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設備應制定保障安全運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規(guī)程。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七條 要重視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jiān)控和隱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險源分布及其動態(tài)變化情況,公司及所屬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有關部門領導對所轄區(qū)域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和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相應的治理計劃和長遠規(guī)劃。

  第十八條 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在安排與之有關的工作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違章指揮、冒險作業(yè)。

  第十九條 對重大危險源負有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jiān)控、治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監(jiān)督檢查,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實施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對重點監(jiān)控部位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動態(tài)變化情況,并嚴格記錄備查,對相關單位、部門的`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協(xié)調;

 。ǘ╉椖恐鞴懿块T在新建、改建、擴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和項目時,要嚴格執(zhí)行“三同時”制度,應優(yōu)先考慮對重大危險源的改進;

 。ㄈ┯媱潯①|量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管理,為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服務,制訂本單位重大危險源技術操作規(guī)程;

  (四)保衛(wèi)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部位的消防、保衛(wèi)工作,參與安全評價工作;

  第二十條 重大危險源崗位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熟練掌握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發(fā)現隱患及時匯報,嚴禁違章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 當重大危險源發(fā)現新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上報,確保安全運行。

  第四章 罰 則

  第二十二條 由于崗位人員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忽視安全、違反本辦法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由于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玩忽職守或者瀆職,造成管理混亂,發(fā)生事故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危險源管理制度7

  1、項目開工前,項目經理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危險因素進行辨識。

  2、危險源辨識應根據施工作業(yè)活動、施工作業(yè)流程和施工工藝,確定采用科學合理的辨識方法,分析辨識可能存在的危險源,列出危險源清單。

  3、對已辨識出來的危險源采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定性和定量評價,分析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確定風險等級。

  4、根據風險等級,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落實。

  5、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應列出重大危險源清單,對重大危險源必須實施跟蹤查驗制度,并做好相關記錄。

  6、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應報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監(jiān)督機構備案。

  7、在施工現場的醒目位置設立“重大危險源公示牌”,公示牌應注明危險源、存在部位、作業(yè)時間、防護措施和責任人等內容。

  8、重大危險源公示牌應隨施工情況及時更新。

危險源管理制度8

  第一條持續(xù)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有危險源進行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為消除事故隱患奠定基礎,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稱的危險源,是指在生產過程或作業(yè)環(huán)境中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可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環(huán)境破壞的、在一定的觸發(fā)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設備設施、作業(yè)活動、場所及周邊環(huán)境。

  2.危險辨識,是指辨識出危險因素,即潛在和固有的危險性、觸發(fā)條件、存在條件;危險性評價是對辨識的結果做出科學的分析,以確定發(fā)生危險的可能性及風險程度。

  第三條堅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原則,從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及觸發(fā)因素三個方面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和風險評價。

  第四條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工作。

  1.管理者代表負責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工作。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3.各車間、部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危險源辨識工作,參加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工作。

  第六條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各車間、部室每年對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危險源至少進行一次辨識和風險評價,辨識和評價結果向公司領導匯報。

  第七條要確保一定數量的不同層面員工參與全公司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增強員工對危險源的預知預控效果。

  第八條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評價要涵蓋所有的生產過程、設備設施、作業(yè)場所及周邊環(huán)境,同時還要考慮生產場所以外的各種活動、裝置及其他相關方的活動。

  第九條在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時,應從以下五個方面考慮所有作業(yè)區(qū)域內的生產活動、設備設施、作業(yè)人員及安全管理:

  4. GB/T13861-20xx《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的六種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即: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生理和心理性、行為性和其它性危害。

  5. GB6441-86《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及調查分析規(guī)則》的20種事故類別。

  第十條在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中,要充分認定并評估工作或活動的次生風險。

  第十一條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要基于實際問題,通過初始風險評價和持續(xù)的風險評價,對風險評價實現動態(tài)、閉環(huán)管理。

  第十二條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評價結果應形成標準化系統(tǒng)文件,并定期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的回顧與更新,實現危險源的有效預知預控目的。

  確定生產作業(yè)過程→識別危險源→安全風險評價→登記重大安全風險。

  第十四條在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前,應充分作好以下準備工作:

  1.公司要高度重視,在人員、時間和其他資源上給予支持和保證;

  2.必須由懂專業(yè)、有經驗的人員組成辨識小組,如公司領導、車間(科室)負責人、工程技術管理人員、設備技術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班組長及現場作業(yè)人員等;

  3.識別和應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要全,基本覆蓋本單位、本項目的所有施工、作業(yè)場所及所用的設備設施;

  4.參加辨識的人員必須掌握辨識范圍和類別等基本情況,了解法律法規(guī)對本單位、本項目的安全具體要求;

  1.所有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源。包括工作過程中所有人員的活動、外來人員的活動;常規(guī)活動(如正常的工作活動等)、異常情況下的活動和緊急狀況下的活動(如火災等)。

  2.所有工作場所的設施設備(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建筑物、車輛等。

  3.所有采購、使用、儲存、報廢的物資(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食品、辦公用品、生活物品等。

  4.各種工作環(huán)境因素帶來的'影響,如高溫、低溫、照明等。

  5.識別危險源時要考慮六種典型危害、三種時態(tài)和三種狀態(tài)

  a.各種有毒有害化學品的揮發(fā)、泄漏所造成的人員傷害、火災等;

  b.物理危害:造成人體輻射損傷、凍傷、燒傷、中毒等;

  c.機械危害:造成人體砸傷、壓傷、倒塌壓埋傷、割傷、刺傷、擦傷、扭傷、沖擊傷、切斷傷等;

  d.電器危害: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缺乏或損壞造成的火災、人員觸電、設備損害等;

  e.人體工程危害:不適宜的作業(yè)方式、作息時間、作業(yè)環(huán)境等引起的人體過度疲勞危害;

  f.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細菌、真菌等造成的發(fā)病感染。

  a.過去:作業(yè)活動或設備等過去的安全控制狀態(tài)及發(fā)生過的人體傷害事故;

  c.將來:作業(yè)活動發(fā)生變化、系統(tǒng)或設備等在發(fā)生改進、報廢后將會產生的危險因素。

  a.正常:作業(yè)活動或設備等按其工作任務連續(xù)長時間進行工作的狀態(tài);

  b.異常:作業(yè)活動或設備等周期性或臨時性進行工作的狀態(tài),如設備的開啟、停止、檢修等狀態(tài);

  1.收集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法規(guī)、標準,將其作為重要依據和線索。

  2.收集本單位和其它同類單位過去已發(fā)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

  3.通過收集其它要求(如:顧客的要求等)和專家咨詢獲得的信息。

  現場觀察:對作業(yè)活動、設備運轉進行現場觀測,分析人員、過程、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談:召集安全管理人員、專業(yè)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討論分析作業(yè)活動、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對現場觀察分析得出的危害進行補充和確認;

  預先危害分析:新設備或新過程采用前,預先對存在的危害類別、危害產生的條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進行模擬分析和評價。

  第十七條危險源的風險評價采用“定性判斷法”和“定量打分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第十八條各單位按照上述規(guī)定,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填寫《危險源辯識與風險評價調查登記表》中的“序號”、“場所/設備設施/活動”、“危險源”、“可能的損害”、“現有控制措施/制度”等內容。

  第二十條經評價確定為重大風險危險源的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整理填入《重大風險危險源清單》,報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將其傳遞給相關部門,并制定風險控制措施。

  5.配備完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加強員工保護,降低風險。

  1.采取專門措施控制時應建立詳盡的實施計劃(即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編制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作業(yè)指導書。

  對一般風險危險源,對職工進行安全風險教育,有關部門完善現有制度和措施,加強運行監(jiān)控。

  第二十四條風險評價要堅持“持續(xù)改進”的原則,對危險源及時進行辨識和評價,處理重大風險,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制定重大風險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對重大風險危險源管理和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危險源的更新工作,對新增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4)采用新設備、設施前或設備技術改造后投入使用前;

  各單位根據補充辨識和評價的結果,填寫新增《危險源辯識與風險評價調查登記表》和《危險源清單》,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備案。

危險源管理制度9

  1、為加強對分公司區(qū)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管理,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yè)財產的安全及區(qū)域社會的穩(wěn)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中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沾化分公司區(qū)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及管理。

  3、本制度中所稱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4、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guī)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登記,建檔,定期開展檢測、評估、監(jiān)控。

  5、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應在投產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建檔工作。

  6、指定專人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登記工作。

  7、按相關國家標準、規(guī)定在重大危險源處設置自動檢測、報警、通訊等裝置,保障其穩(wěn)定運行,并定期進行校驗和維護。

  8、按國家法律、標準規(guī)定或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需要,定期對安全設施、重要設備等進行維護、校驗、檢查、報檢,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9、在重大危險源崗位的作業(yè)人員和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10、向從業(yè)人員告知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11、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并保證定期開展應急救援的演練。

  12、根據危險源的化學特性,配備必要的應急防護用品、應急救援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備用。

  13、劇毒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其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應經專家審查通過。

  14、對安全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問題、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問題,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控制措施。

  15、重大危險源控制目標:

  15.1、造氣車間1#、2#半水煤氣柜重大危險源。

  15.1.1控制目標:無煤氣泄漏、無氧含量超過控制極限、無氣柜抽空、無氣柜頂翻。

  15.1.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人身事故。

  15.1.3控制措施:見《1#、2#煤氣柜運行控制措施》。

  15.1.4事故處理措施:見《造氣氣柜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1.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統(tǒng)化工生產運行及帶壓停車期間。

  15.2、合成車間氨庫罐區(qū)重大危險源。

  15.2.1控制目標:無超壓、無超過貯罐安全貯量、無泄漏。

  15.2.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2.3控制措施:見《氨庫罐區(qū)運行控制措施》。

  15.2.4事故處理措施:見《氨庫液氨球罐應急救援預案》。

  15.2.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尿素車間生產期間,氨庫貯罐貯有液氨期間。

  15.3、合成車間甲醇貯罐區(qū)重大危險源。

  15.3.1控制目標:無甲醇貯罐及管道、無閥門泄漏、無充裝過量甲醇溢滿、無人為錯開閥門。

  15.3.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3.3控制措施:見《甲醇庫區(qū)安全運行控制措施》。

  15.3.4事故處理措施:見《精甲庫區(qū)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3.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甲醇工序生產、銷售期間及甲醇貯罐內有甲醇期間。

  15.4、合成車間甲醇中間槽重大危險源

  15.4.1控制目標:無甲醇貯槽及管道、閥門泄漏。

  15.4.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4.3控制措施:見《粗甲醇中間槽安全運行控制措施》。

  15.4.4事故處理措施:見《甲醇中間槽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4.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甲醇工序生產期間。

  15.5、尿素車間甲醛貯區(qū)重大危險源。

  15.5.1控制目標:無甲醛貯槽及管道、閥門泄漏。

  15.5.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5.3控制措施:見《甲醛貯槽運行控制措施》。

  15.5.4事故處理措施:見《甲醛貯槽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5.5方案有效期限:大顆粒尿素運行、甲醛貯槽貯有甲醛期間。

  16、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16.1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運行體系,安全環(huán)保部、、生產管理部、按職責分工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業(yè)務管理,重大危險源所在車間按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其生產操作控制、檢查、檢修等日常管理。

  16.2重大危險源由車間識別、申報、編制救援預案,安全環(huán)保部組織評價,車間編制安全運行控制措施,生產管理部編制生產操作技術規(guī)程,報請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下發(fā)各有關單位執(zhí)行。

  16.3對已經列入重大危險援的設施、設備、裝置、崗位,定期進行工藝、設備及操作安全檢查,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公司保證資金、技術的投入使其能夠得到及時整改,確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評價。

  16.4重大危險源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生產崗位操作技術規(guī)程的培訓,取得安全作業(yè)證及相關資格才能上崗獨立操作。安環(huán)部每年組織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6.5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運行控制措施、應急救援預案下發(fā)各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執(zhí)行。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報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團公司備案。

危險源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辦法,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引用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國家安監(jiān)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四條:各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各職能部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用心配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二章:重大危險源管理規(guī)定

  第五條:務必根據國家標準定期對本單位的危險源進行危險(安全)評價,即工程公司(項目部)所有構筑物、承建的施工現場、鍋爐、壓力容器(管道)、庫區(qū)(庫)、貯罐區(qū)(貯罐)、危險化學品使用、儲運等危險性作業(yè)的工業(yè)設施和作業(yè)以及其他具有危險性、可能發(fā)生或以前發(fā)生過重大事故的生產場所予以危險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第六條: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由公司組織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或聘請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降低危險性,保障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

  第七條:公司對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現場,務必開工前進行一次風險分析評估;劇作業(yè)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性與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評價,并將評價報告按管理權限上報有關部門。

  第八條: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后,將根據安全評價結果和國家有關標準對危險源劃分等級,確定不同的`管理權限和職責,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

  第九條: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監(jiān)控。按照“集團公司-銅城建設公司-各分公司”三級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監(jiān)控管理。

  第十條:建立危險源登記臺帳制度,及時掌握重大危險源數量與等級變化以及運行控制、安全管理與維護、人員培訓、安全職責落實等狀況,有效控制引發(fā)事故的危險因素,消除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現象。

  第十一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務必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與工具,并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響應的有效性和時效性,并根據演練效果及時修改補充。

  第十二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務必制定書面的、科學清楚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保證其適用有效。

  第十三條:實行重大危險源動態(tài)管理,生產工藝條件、設備、材料、生產過程等因素發(fā)生變化后務必重新進行風險分析與安全評價,重新進行危險源分級登記,修訂相關技術資料、文件與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建立和實施重大危險源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培訓檔案,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五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區(qū)域務必設置安全標識。

  第十六條: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工程項目時,務必嚴格執(zhí)行“三同時”制度,在投運前進行安全評價,對具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設備應制定保障安全運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規(guī)程。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十七條:要重視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jiān)控和隱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險源分布及其動態(tài)變化狀況,公司及所屬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有關部門領導對所轄區(qū)域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和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相應的治理計劃和長遠規(guī)劃。

  第十八條: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在安排與之有關的工作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違章指揮、冒險作業(yè)。

  第十九條:對重大危險源負有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務必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jiān)控、治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資料,加強監(jiān)督檢查,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實施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明確職責部門和職責人,對重點監(jiān)控部位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動態(tài)變化狀況,并嚴格記錄備查,對相關單位、部門的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協(xié)調;

  (二)項目主管部門在新建、改建、擴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和項目時,要嚴格執(zhí)行“三同時”制度,應優(yōu)先思考對重大危險源的改善;

  (三)計劃、質量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管理,為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帶給技術服務,制訂本單位重大危險源技術操作規(guī)程;

  (四)保衛(wèi)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部位的消防、保衛(wèi)工作,參與安全評價工作;

  第二十條:重大危險源崗位人員務必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熟練掌握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發(fā)現隱患及時匯報,嚴禁違章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當重大危險源發(fā)現新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上報,確保安全運行。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二條:由于崗位人員不負職責、玩忽職守、忽視安全、違反本辦法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職責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二十三條:由于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玩忽職守或者瀆職,造成管理混亂,發(fā)生事故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職責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危險源管理制度11

  針對我公司生產特點,加強公司所有危險源(點)的檢查管理工作,使每一個危險源(點)都能安全有效正常運行,確保人身及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危險源(點)都必須有明顯標志和簡要說明,并責任到人。各車間也必須相應地責任到人,使他們明確自己的責任及工作范圍重點。

  2、對于新劃分的危險源(點),各車間必須定期檢查,每周不能少于2次,并有記錄。

  3、對危險源(點)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制定出整改措施,盡快整改結束,做好記錄,如特殊情況不能及時整改的,應報車間、公司有關負責人,必要時召開會議提醒職工注意,同時掛上警示牌,如事故隱患整改不及時,記錄不完整,因此而造成事故的,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4、公司生產技術部每周六對各車間的記錄進行檢查,督促各車間做好本項工作,如有不合格的、弄虛做假的.,按管理制度要求考核各車間,同時車間每周組織對所有危險源(點)檢查,對查出隱患的及時制定出整改措施,并做好記錄。

  5、各單位記錄本應妥善保管,交舊換新,舊的由生產技術部歸檔備查。

危險源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指導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規(guī)范本公司的危險源管理,保證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的重大危險源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指導本公司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各車間。負責本部門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工作。

  4 、內容與要求

  4.1 、重大危險源辯識

  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臨界量: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guī)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定為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請具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根據評估結論、意見進行改進,保證重大危險源單元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tài)。

  4.2.2、現場配有事故噴淋水源、消防水源、滅火機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護用品,做為處理事故之用,所屬單位要加強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tài)。

  4.2.3 、加強重大危險源的`檢查。所屬區(qū)域操作工要做好當班的巡回檢查,嚴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員至少每天巡檢一次;安全環(huán)?人员诌|倜恐苧布煲淮危每月進行一次綜合檢查。查靜電跨接,查避雷設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問題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報?/p>

  4.2.4 、嚴格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區(qū),非本工序、本車間人員確需進入的,必須經領導批準,并由公司人員陪同,進入重大危險源單元必須嚴格登記,庫區(qū)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項并監(jiān)護。

  4.2.5 、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編制及演練

  公司按應急預案的編寫導則,編制了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公司員工發(fā)現險情必須迅速啟動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理并上報。

  4.2.6、重大危險源登記

  公司對所有重大危險源進行了登記建檔,并嚴格進行檢查,監(jiān)控,使危害辯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成為一個持續(xù)的過程。

危險源管理制度13

  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種類及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價;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huán)境等因素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guī)、標準發(fā)生變化時,酒店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將有關情況報當地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酒店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對新產生的重大危險源,應當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銷。

  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和能量在意外狀態(tài)下可能發(fā)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酒店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jiān)控所需資金的投入。酒店各部門應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酒店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fā)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酒店在重大危險源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 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治理整頓 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的立項、監(jiān)控、整改、審核、銷項工作制度。

  對構成重大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暫停經營、限期整改,經評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酒店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報當地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及周邊環(huán)境概況;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危險辯識與評價;應急設備與設施;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應急響應、報警、通訊聯絡方式;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培訓與演練。

  酒店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和演練計劃,每年進行一次實戰(zhàn)演練或模擬演練。

   附則

  本制度由酒店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危險源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1、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fā)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局面的穩(wěn)定,特制定本辦法。

  2、本規(guī)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公司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

  國家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險數量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的規(guī)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安監(jiān)管協(xié)調字[20xx]56號文件規(guī)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特種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公司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除國家規(guī)定的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公司財產損失的其他特種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3、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各生產單位和部門。

  第二章:管理機構職責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全系統(tǒng)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標準;

  2)制定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規(guī)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tǒng),嚴格劃分范圍,不斷完善預測、預警、預案工作;

  4)部署、組織制定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及開展演練,組織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5)組織或參加重大危險源造成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對直接監(jiān)督管理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備案。

  5、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

  2)根據公司規(guī)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tǒng),督促所屬車間、科室做好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的檔案登記、檢測評估、監(jiān)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技術方案和資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協(xié)助或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5)重大危險源管理務必職責到人,完善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日常管理,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記、評估和備案

  6、公司、各生產單位按二級安全職責主體,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各生產單位應定期或及時審核所屬車間重大危險源臺帳,并負責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7、各生產單位要按照國家、公司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guī)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工作。評估工作應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報告》按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備案,并上報國投集團公司。

  8、每年由公司組織開展定期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工作,各生產單位不定期自查,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公司將以《安全檢查通報》形式及時通報,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查重點為:重大危險源基本狀況、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重大危險源設備維修保養(yǎng)和檢測狀況、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和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安全對策措施、應急救援措施等資料。

  9、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huán)境等因素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發(fā)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及時上報國投集團公司。

  10、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應及時按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到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上報國投集團公司。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四章: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

  11、對涉及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jiān)督管理的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以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火防爆、機械和電氣、緊急應急救援等安全知識的培訓。

  12、健全和完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以下資料:

  1)應急救援機構及其職責;

  2)危險辨識與評價;

  3)報警系統(tǒng);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應急潛力評價與資源;

  6)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7)保護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9)培訓與演練。

  13、各生產單位要定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危險源管理制度15

  施工現場為創(chuàng)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實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加強事故的預警預防預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證經濟建設的正常程序,現就我縣加強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規(guī)定:

  一、重大危險源的認定

  (一)施工現場有下列狀況之一的,可認定為重大危險源1、違反國家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及強制性條文規(guī)定的;2、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guī)定檢查,分項檢查中保證項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證項目中有一項得分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現場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中和周圍環(huán)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基坑,溝(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構件橫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載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業(yè);5、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6、起重吊裝工程;7、懸挑式腳手架,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吊籃腳手架;8、其他專業(yè)性強,工藝復雜,危險性大,交叉等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業(yè)活動。

  二、重大危險源的控制管理

  (一)施工單位應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定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公示、控制管理體系,明確具體職責,認真組織實施。

  (二)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務必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除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當包括監(jiān)控措施,應急預案以及緊急救護措施等資料。

  (三)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企業(yè)技術部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及監(jiān)理單位安全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審核,由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凡屬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規(guī)定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論證。

  (四)對存在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施工單位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由工程技術人員嚴格進行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yè)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應按方案實施,凡涉及驗收項目,方案編制人員應參加驗收,并及時構成驗收記錄。

  (五)施工單位應對從事重大危險部位施工作業(yè)的施工隊伍,特種作業(yè)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掌握作業(yè)隊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業(yè)活動中對作業(yè)人員進行管理,控制并及時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為。

  (六)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范圍,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分析,對分部分項各道工序,各個環(huán)節(jié)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因素及構件的不安全狀態(tài)進行辨識,登記,匯總重大危險源明細,制定相關控制措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部位進行環(huán)節(jié)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項目,部位,環(huán)節(jié)及資料等,以及可能發(fā)生事故的類別,對危險源采取的防護設施狀況及防護設施的狀態(tài),職責落實到人。

  (七)施工單位項目工程部應將重大危險源公示項目作為每一天施工前對施工人員安全交底資料,提高作業(yè)人員防范潛力,規(guī)范安全行為。(八)監(jiān)理單位應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公示、控制狀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對重大危險部位作業(yè)進行旁站監(jiān)理,對旁站過程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監(jiān)理通知單,問題嚴重的有權停止施工,對整改不力或拒絕整改的,應及時將有關狀況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

  (九)建設單位要保證用于重大危險源防護措施所需的費用及時劃撥。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防護、禮貌施工措施費單獨列支,保證專款專用。

  (十)施工單位應對施工項目建立重大危險源施工檔案,每周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檢查記錄,保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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