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

時間:2024-01-07 08:30:0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送時間。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鎖好前后車門。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虼蚣。接送老師給每一位學生系好安全帶。

  三、態(tài)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主任轉交接。

  四、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校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并保持回車干凈。

  七、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

  八、出現漏接情況。當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九、接送老師要保管好學校的財務。

  十、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一、如發(fā)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報告學校主管領導。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2

  一、校車安全各崗位職責

  1、校車駕駛員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隊長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fā)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隊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 通知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1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1)后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1)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2)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3)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4)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6)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7)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8)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9)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0)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3、GPS監(jiān)控人員的職責

  1、熟悉并掌握GPS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各項功能和具體操作。

  2、隨時關注GPS系統(tǒng)使用情況,并在車輛出現超速、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時對駕駛員進行及時提醒,防范和控制駕駛員在行駛途中的各類違章行為。在上班過程中不得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和游戲。

  3、在車輛發(fā)出劫警報告時,進行報警確認,并進行相應的處理;有問題無法處理的,應及時上報。

  4、對于監(jiān)控中發(fā)現GPS系統(tǒng)有故障的.車輛,及時上報并下發(fā)維修單,保證GPS系統(tǒng)的正常運轉。

  5、監(jiān)控中發(fā)現車輛駕駛員有違章行為的,按公司GPS管理規(guī)定處理并及時上報。

  6、按規(guī)定采集車輛行駛記錄數據,并確保數據的安全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對違規(guī)車輛月度明細,應交相應管理部門審核處理,重要監(jiān)控信息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7、GPS管理不得越權使用,也不得將使用權私自賦予他人。管

  理員嚴格按管理權限使用,如須授權相應人員使用,應經領導簽字同意方可授權。

  二、校車駕駛員等從業(yè)人員的學習、培訓、教育制度;

  1、組織從業(yè)人員積極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的各種安全培訓,制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學習考核計劃。

  2、每月組織兩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訓、業(yè)務學習,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精神,落實安全工作任務,增強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幼兒園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召開,

  參加的人員為駕駛員、跟車人員。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標準,以及道路危險貨物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

 。2)幼兒園概況、行業(yè)特點、操作規(guī)程,安全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應急預案等各種管理制度;

  (3)預防事故的一般知識以及發(fā)生事故的應急救援知識;典型

  事故案例分析

  5、駕駛員每月參加安全學習不得少于2次。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到會,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參會的需向幼兒園領導請假,3日內自覺把學習內容補上。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超過三天以上不補課學習的從業(yè)人員,第一次扣風險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參加學習的,停車1天集中學習或取消駕駛員資格。

  6、缺席人員由公司采取發(fā)放學習資料,單獨召集進行學習教育培訓等方式進行補課,學習內容不變;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到位,確保培訓教育面達100%。

  7、駕駛員必須切實做到安全生產工作警鐘長鳴,警示高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三、校車安全運行操作標準和細則要求;

  1、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3

  1、車輛管理嚴格嚴守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的要求,主要負責人員定時督查;

  2、接送幼兒老師要認真執(zhí)行《車上安全制度》;

  3、對不遵守制度的不認真履行責任的`人,要及時提出警示告誡,嚴重的匯報上級領導,予以相應處理。

  車上安全制度

  1、幼兒要在老師保護下上、下車;

  2、中大班幼兒要謙讓托小班幼兒,保證他們有座位;

  3、站立車上無座幼兒老師要隨時提醒他們抓好把手,避免緊急制動時摔倒;

  4、有座位幼兒要抓牢把手,避免剎車時頭碰前面;

  5、幼兒在車上要注意不吃東西,避免吞咽時嗆入氣管;

  6、坐在車窗邊的幼兒頭手不準伸出窗外;

  7、車輛行駛時人不得靠在車門上,避免車門誤開,摔出車外;

  8、幼兒不得站在車座位上,避免車輛搖晃時摔下去;

  9、坐在過道和第一排幼兒行車時要系好安全帶;

  10、乘車人要保護車上衛(wèi)生,不在車上亂扔果皮垃圾,避免人踏上去摔跤,因此造成傷害,扔垃圾人要承擔一定責任。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4

  為規(guī)范我園校車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管理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行駛過程中嚴禁超速超載。駕駛員需參加每月第一個星期六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交通安全培訓。

  二、跟車教師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識。

  三、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幼兒名單,確認核實無誤后,方可上車。確保乘車幼兒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接、送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跟車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應制止幼兒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門窗要關好,嚴禁幼兒把頭、手伸出窗外。幼兒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五、行駛過程中,跟車教師應督促校車司機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

  六、家長應到站點接送幼兒,嚴禁讓幼兒獨自過公路,否則后果自負。跟車老師應將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方可離開。

  七、跟車老師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幼兒缺席要及時與家長聯系。

  八、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各班教師提前通知到跟車老師及司機。

  十、跟車老師在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幼兒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行政后勤主管簽名,每月底交行政后勤處備案。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5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①無照駕駛。

 、谖唇浽S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幼兒園共同負擔。

  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學校,經園長同意并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3、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日常工作規(guī)定

  1、必須保持車內外清潔整齊。

  3、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fā)報告,然后通知學校。

  五、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總務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fā)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學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下車后檢查車內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鎖好車門并將鑰匙交到幼兒園辦公室。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3、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4、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并說明原因。

  15、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6、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六、教師跟車管理制度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兒做到的,老師應做到,要求幼兒不能做的,老師也不能做(帶MP3、穿拖鞋等)

  2、按時到崗,晚上跟車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崗實行點名考勤,不讓校車超載,考勤表每周上交辦公室檢查。

  3、熟悉每一個幼兒住址及站點,幼兒到站才能下車。嚴禁未到站點放幼兒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

  4、幼兒到站點,如要過馬路,跟車老師必須下車送幼兒過馬路。

  5、到站點須等車停穩(wěn),跟車老師方可讓幼兒下車。下車時禁止幼兒推擠,以免發(fā)生擠傷等意外。提醒幼兒注意外面來往車輛。

  6、維持車內紀律,禁止幼兒大聲喧嘩,扯爭刁打,不準幼兒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對幼兒要具有愛心,對家長要有禮貌,作為學校流動宣傳車,司機和跟車老師必須作正面宣傳,對于家長或幼兒提出的可行要求,應盡量滿足。

  8、上車時,注意點名,幼兒全部上車坐穩(wěn)后方可發(fā)車。

  9、因跟車老師原因,出現漏接、漏送幼兒的由跟車老師負責并扣5元/次。

  七、責任承擔

  1、行車途中車出現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機負責。

  2、車未停穩(wěn)而幼兒下車,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責任。

  3、幼兒未到站下車或(過站點下車)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幼兒過馬路因沒大人(老師)護送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幼兒將身體某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意外的責任,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幼兒時因車沒到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幼兒在外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校車嚴重超載,后果由司機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6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幼兒園接送制度

  為保證幼兒的安全,教師、家長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家長須憑接送卡進入幼兒園接孩子。

  一、每天早晨9:00——9:30送孩子,每天下午4:00接孩子,幼兒園不準家長讓孩子自己來園,不準未成年人(中小學生)來接孩子。

  二、家長有事需早送或晚接孩子須先跟班級老師打招呼予以告知。

  三、遇幼兒親朋來接孩子,教師必須詢問清楚,如果是孩子認識的`,教師也必須與家長取得聯系,查驗來人證件。未得到家長許可不得把孩子交給他人。憑接送卡接孩子。

  四、靜園時間后,由值班人員帶孩子,值班人員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嚴格按上述第四條執(zhí)行。

  附:“幼兒接送卡”管理細則

  一、幼兒園在新生入園時給每個家庭發(fā)放接送卡,加蓋幼兒園公章為有效卡。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須憑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電話或囑托才能領走孩子。

  三、幼兒園有權阻止未帶接送卡的人員入園,來訪者如欲強行進入校園,有責任予以阻攔,并視情況報警。如果幼兒園遇到未持卡的幼兒親戚(或離異父母)來接孩子,教師可以拒絕。

  “幼兒接送卡”是家長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時的憑證。家長要善保管,若遺失,請在第一時間通知幼兒園。

  幼兒園家長聯系制度

  一、建立家長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每學期兩次,并向家長委員會匯報幼兒園工作計劃和工作情況,虛心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二、各班設立“家園聯系本”(或聯系卡),及時與家長交換意見,同步教育好幼兒;

  三、園內和各班設立“家長園地”,宣傳科學育兒的知識;

  四、各班定期向家長開放半日(每學期1-2次),讓家長了解幼兒生活、學習情況,并虛心聽取家長意見,改進本班工作;

  五、園長定期在幼兒園門口接送幼兒來園和離園,及時聽取家長意見和要求;

  六、保教人員定期有計劃有目的進行家訪,了解幼兒在家生活和行為習慣情況,并征求家長意見;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7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按照規(guī)定行駛。

  二、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隨意變更不是專用校車司機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園所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接送幼兒規(guī)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guī)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幼兒,若要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五、司機日常工作規(guī)定

  1、必須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總務主任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否則后果自負。

  3、除幼兒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里有關規(guī)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fā)報告,由后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六、司機的職責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fā)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不開賭氣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園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8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及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別是配合縣教育局安穩(wěn)股校車監(jiān)控平臺監(jiān)督,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車時間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 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9

  一、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確定一名負責人分管校車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應當每周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記錄,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二、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需包車的,應當向專業(yè)客運單位承租,及時審查相關車輛和駕駛人的情況,并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三、幼兒園使用校車應當向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校車行經的路線和?康恼军c,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校車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應當經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四、3歲以下幼兒不得乘坐接送校車;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幼兒;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幼兒園應當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fā)現超載、準駕不符、飲酒后駕駛或明顯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應當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車運行過程中幼兒園要指定專門人員隨車進行看護,防止車輛運行時車內危險的發(fā)生,并及時制止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六、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并將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違法情況抄送幼兒園,幼兒園應當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幼兒園要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八、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對幼兒園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兩次以上的監(jiān)督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校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0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園長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行政主管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園長或相應負責老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十二、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及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孩子,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帶走,而應帶孩子返校,以便家長及時聯系孩子。

  十三、車內加強孩子的安全教育,看好孩子不能將手指或頭伸出車窗外,或在車內打鬧。

  十四、幼兒園做校車的孩子當日沒有出勤,該班班任老師必須與負責接送的老師及時了解孩子沒來原因,并再次和家長電話確認。以上幼兒園校車安全規(guī)定經幼兒園全體教師安全會上公布告知,要求幼兒園上下全體教師嚴格遵守并簽字確認。

  園長簽字:xx

  幼兒園教師簽字:xx

  20xx/6月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1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2

  一、出車時間

  1.每輛校車早晚出車時間由司機根據校車寶寶人數、路線按照幼兒園的作息時間確定。

  2.執(zhí)行時間標準參照中央一臺的北京時間。

  3.確定的時間和中途調整的時間先報主管領導通知到各部門之后方可執(zhí)行。 如未經批準私自變更出車時間造成后果的,從嚴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出車登記

  校車出入由保衛(wèi)科傳達室值班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如未到出車時間打開大門讓校車提前出車的或出車(包括校車其它外出)未進行登記的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三、寶寶上車時間

  1.班級教師必須在出車時間5分鐘之前將寶寶送上校車。

  2.因特殊原因未及時送校車寶寶上車的班級,司機和隨車教師在出車前5分鐘內通知班級。

  3.未及時在出車時間前將寶寶送上校車的班級追究班級教師責任,出車前五分鐘之內未通知班級教師及時送寶寶上校車的,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四、交接記錄

  隨車教師、班級教師早接和晚送寶寶時必須履行交接手續(xù),凡未進行辦理交接手續(xù)的追究相關責任人。因未進行交接手續(xù)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接送卡證

  1.接送校車寶寶時要嚴格執(zhí)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時要向家長發(fā)放校車接送卡;晚送時,家長必須提供家長證、校車接送卡,否則一概不予接走幼兒。

  2.早上不坐校車而晚上坐校車的寶寶由班級老師向家長發(fā)放校園接送卡,隨車老師晚送時要向家長收取校園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衛(wèi)科傳達室值班人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第二天由班級老師到保衛(wèi)科領取校園接送卡。

  3.早上坐校車而晚上不坐校車的寶寶,隨車教師要向家長發(fā)放校車接送卡,家長晚接時班級老師要向家長收取校車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衛(wèi)科傳達室值班人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第二天由隨車老師到保衛(wèi)科領取校車接送卡。

  4.凡因接送卡操作不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六、其它規(guī)定

  1.校車司機與隨車教師必須遵守幼兒園相關管理制度,確保自身與幼兒的人身安全。

  2.第一批校車寶寶由班級教師接進班級,第二批校車寶寶由隨車教師送進班級,不得讓寶寶私自進教室。

  3.隨車教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家長提前通知幼兒園并得到許可的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隨車教師與班級教師必須做好交接,隨車教師要做好記錄以免遺漏。

  4.隨車組長要落實隨車教師的責任,在跟車過程中要時刻關注幼兒在車內的狀況,發(fā)現幼兒有異常舉動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隱患。

  5.隨車教師在寶寶入園上車時要對寶寶進行晨檢,發(fā)現狀況時要及時與家長溝通,不宜上車的'寶寶應要求家長帶回。在跟車結束時,隨車教師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幼兒或物品被遺留在車上。

  6.司機與隨車教師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同時要及時并準確的做好工作記錄,以便隨時接受主管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檢查。

  7.隨車教師有責任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有責任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8.校車司機必須在隨車教師檢查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由隨車教師示意開車,方可啟動車輛前行,在行駛過車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

  9.校車司機有責任督促隨車教師時刻關注車內的狀況,必要時要停止行駛,排除安全隱患后再開車。

  10.校車司機在出車前必須試車,保證車輛一切正常方可出車,如發(fā)現問題時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匯報并進行搶修。

  11.校車司機要定期對車輛進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車輛的整潔衛(wèi)生。

  12.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幼兒園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立即解聘并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3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職責及安全行車規(guī)定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4、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

  5、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7、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8、幼兒園門口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9、接送學生前20分鐘,司機應提前做好準備,隨時等候出車。

  10、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1、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幼兒園。

  12、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再向管理部門報告。

  二、校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時校車司機要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三、跟車工作人員安全工作職責

  1、跟車工作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跟車人員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跟車工作人員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后,幼兒下車,跟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

  2、跟車工作人員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tài)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3、跟車工作人員在開車前后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跟車工作人員要時刻提醒幼兒,不能在車內大聲喧嘩,保持車內安靜。

  4、跟車工作人員保證各班聯系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fā)給家長;有服藥的幼兒,要做好封包登記姓名、服藥量及服藥時間,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5、跟車工作人員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并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于家長。

  6、各班負責接送幼兒的老師根據各車接送名單,及時接送幼兒。如有幼兒漏上的情況,由各班負責接送的老師送幼兒回家。

  7、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跟車工作人員要先下車后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后不要奔跑,等車走后再走。確保每個幼兒安全到家。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4

  一、幼兒園在新生入園時給每個家庭發(fā)放接送卡,加蓋幼兒園公章為有效卡。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須憑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電話或囑托才能領走孩子。

  三、幼兒園有權阻止未帶接送卡的人員入園,來訪者如欲強行進入校園,有責任予以阻攔,并視情況報警。如果幼兒園遇到未持卡的.幼兒親戚(或離異父母)來接孩子,教師可以拒絕。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5

  1、熱愛本職工作,有高度的韋業(yè)心和責任感,認真做好接送工作。

  2、對幼兒要有愛心,不得打罵體罰幼兒。

  3、按規(guī)定的路線接送幼兒,不得私自改變路線。

  4、跟車老師安排幼兒等車點和等車時間。

  5、按規(guī)定的`上學放學時間準時隨車接送幼兒,不耽誤幼兒上學、放學。

  6、不漏接、漏送一個幼兒。幼兒上學遲到,沒有準時到等車點候車的,跟車老師應電話通知家長,與家長溝通后方可示意司機開車。幼兒放學上車后,跟車老師應清點人數,幼兒到齊后方可示意司機開車。

  7、幼兒上落車時,跟車老師站在車門旁邊,扶助小幼兒上落車,幼兒上車后清點人數,并確認周圍無人時方可示意司機開車,幼兒下車后叮囑幼兒要及時回家或回學校,不在路途玩耍。幼兒要過馬路的,必須送幼兒過馬路。

  8、維持乘車秩序。教育幼兒行車時不可離座或伸頭、手出車窗,不準大聲喧嘩,不能吵鬧打架,不向車外扔雜物。

  9、教育幼兒愛護車輛公物,不得隨意破壞座椅、車窗,不得隨意丟垃圾,保持接送車衛(wèi)生清潔,做到文明乘車。

  10、車上常備外用藥品,熟記應急電話,以便急時使用。如幼兒有突發(fā)疾病,立即送往醫(yī)院,并盡快與家長聯系。如遇交通事故,要保護好幼兒,并立即上報主管部門和交警。

  11、顧全大局,要和駕駛員團結合作,積極和學校老師配合,確保幼兒人身安全,順利完成每天的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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