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安全保證書

時間:2023-02-01 10:32:17 保證書 我要投稿

走讀安全保證書(9篇)

  在當下社會,保證書的適用范圍越來越廣泛,保證書的具體保證內容一般是用分項的方式一條條地列出的。那么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保證書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走讀安全保證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走讀安全保證書(9篇)

走讀安全保證書1

  學生姓名:

  家庭住址是:

  性別:

  就讀班級:

  為了孩子的學業(yè)成長,給孩子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huán)境,特向學校申請到校上晚自習,并作出如下承諾:

  1.加強孩子的安全教育,增強孩子的安全意識。

  2.按照學校作息時間,在孩子上學和放學時,由家長親自接送或派專人接送,確保孩子在上學和放學路上的`一切安全。

  3.若孩子在上學和放學路上出現(xiàn)的一切事故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學生姓名:

  監(jiān)護人:

  家庭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年月日

  班主任:

  XXXX年XX月XX日

走讀安全保證書2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障實習生的人身安全,醫(yī)院已明確規(guī)定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外住宿。

  一、 學生確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辦理走讀從2xxx年8月6日到2xxx年5月31日。

  二、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期間,在醫(yī)院外發(fā)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fā)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佛山中醫(yī)院無關。

  三、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期間,因私拉電線,自行使用爐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由本人負全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四、若遇政府決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況,本人一定按照學院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執(zhí)行,并愿意負擔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經批準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的`學生必須定期向所在組長或者護理部XX老師匯報個人情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guī),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醫(yī)院聲譽的事,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實習生家長應隨時了解學生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jiān)督責任。

  保證人(簽名):

  家長(簽名):

  家長聯(lián)系方式(手機):

  X年X月X日

走讀安全保證書3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所有學生均吃住在校,因個別學生身體、家庭等有特殊情況,學校為照顧、管理好這些學生,學校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學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走讀。走讀知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guī)范和校紀校規(guī)的教育與管理。并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huán)境。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證安全)。并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yè)。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要主動出示走讀卡,并做好登記。學校不為走讀生提供停車位。

 。4)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得出現(xiàn)中途上網、打臺球、夜不歸宿等情況。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不上早晚自習。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zhí)一份。

  走讀學生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聯(lián)系電話:

  政教處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

  簽字: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走讀安全保證書4

  為了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險、給他們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以明確雙方責任:

  一、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用餐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二、甲方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guī)范和校紀校規(guī)的教育與管理、并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huán)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并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yè),保證休息、

  四、乙方應每周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lián)系,主動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只能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后不得滯留學校、上學、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接送、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guī)定,若家長放學后沒有按時接學生,使學生在校內外逗留,玩耍,發(fā)生意外,責任自負、

  3、不準學生下塘下河下湖下水洗澡、游泳;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險必須繞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單車及機動車輛上學,在公路上行走時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車、爬車和騎自行車,不乘坐違規(guī)車輛或無證無牌車輛或不安全車輛,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5、在校園內不瘋打、不帶刀具、鐵器棍棒等管制刀具到校

  6、教育子女不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進校、不玩打火機、火柴和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嚴禁在野外、

  7、參加體育活動時,衣服要寬松,身上不佩帶別針、小刀和其它尖利或硬質物體、未經老師同意不得攀爬有關體育設施等等,防止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

  8、教育子女注意飲食及個人衛(wèi)生,不隨便在外用餐,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別是在傳染病高發(fā)季節(jié)配合學校搞好疾病預防、

  9、不毀壞學校安全防護設施和公共財物,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10、不得私自帶領住校生到家、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路途安全和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學生進校門之前和出校門之后的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動為學生購買保險、家長必須為學生配備手電筒等安全防護用品、

  七、在離校期間(時間一律以學校正常作息時間為準),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八、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規(guī)界定和處理、

  九、上述各條款,甲、乙雙方應相互監(jiān)督,自覺遵守、此責任書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zhí)一份、

  甲方:(章)乙方: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走

  讀學生家長(監(jiān)護人)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走讀安全保證書5

  原國家教委在《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guī)定》中已明確規(guī)定,“學生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不歸發(fā)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學院已明確規(guī)定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外住宿。學生確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并自愿簽訂《安全保證書》,保證如下:

  一、 嚴格執(zhí)行《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guī)定》

  二、 不在學生宿舍住宿期間,在校外發(fā)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

  失,以及發(fā)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院無關。

  三、 不在學生宿舍住宿期間,因私拉電線,自行使用爐具,存放易

  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由本人負全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四、 若遇政府決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況,本人一定按照學院有關

  規(guī)定和要求執(zhí)行,并愿意負擔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 經批準不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學生必須定期向所在系學工辦匯

  報個人情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guī),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學生家長應隨時了解學生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jiān)督責任。如住址和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一周內通知所在系學工辦。

  院系:

  專業(yè)班級:09級應用物理專業(yè)7班

  保證人(簽名):

  20xx 年 8月 27 日

走讀安全保證書6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院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規(guī)定,學生因特殊情況特向學校申請自行在校外住宿。為明確學生本人與學校的責任,并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河北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在校學生走讀申請表》所述原因堅持走讀。

  二、走讀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fā)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fā)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走讀時保證定期向所在學院匯報個人情況,保持通訊聯(lián)絡隨時暢通。如住所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隨時告知學院及輔導員老師。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guī),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家長隨時了解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jiān)督責任。

  四、本人保證不會因走讀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接受學校給予的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嚴重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1、在走讀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提供虛假證明騙取走讀的。

  六、如遇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或出現(xiàn)緊急狀態(tài)等特殊情況,本人執(zhí)行學校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并自負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人如有其他違反校規(guī)、校紀情況的,服從學校根據《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相應條款給予處理。

  學生姓名簽名(指摸):

  家長姓名簽名(指摸):

走讀安全保證書7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即在學校上學,未在學校住宿且沒有參加學校早晚輔導管理的'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制定以下走讀生安全責任書。

  1、走讀生必須根據我院要求,辦理正式走讀手續(xù),簽訂保證書后方可走讀。

  2、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準時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有事必須按照學院規(guī)章制度請假。如果違反班級正常管理秩序,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直至勒令退學或者開除。

  3、走讀生出入校園按照規(guī)定必須佩戴校卡或者學生證,進出校園不得騎摩托車或駕駛機動車輛入校。

  4、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蚧丶业慕煌ā⑷松、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期間出現(xiàn)任何問題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5、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準后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6、走讀生每周日晚按時到校開班會,如果班級有重大活動保證按時出席,隨叫隨到,期間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由學生本人負全責。

  7、走讀生的'校外活動由家長負責,如給學校帶來不良影響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jiān)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xié)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于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并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學生姓名簽名:

  家長姓名簽名:

走讀安全保證書8

  為了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險。給他們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以明確雙方責任:

  一、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用餐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二、甲方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guī)范和校紀校規(guī)的教育與管理。并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huán)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并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yè),保證休息。

  四、乙方應每周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lián)系,主動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只能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后不得滯留學校。上學、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接送。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guī)定,若家長放學后沒有按時接學生,使學生在校內外逗留,玩耍,發(fā)生意外,責任自負。

  3.不準學生下塘下河下湖下水洗澡、游泳;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險必須繞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單車及機動車輛上學,在公路上行走時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車、爬車和騎自行車,不乘坐違規(guī)車輛或無證無牌車輛或不安全車輛,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5.在校園內不瘋打、不帶刀具、鐵器棍棒等管制刀具到校

  6.教育子女不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進校。不玩打火機、火柴和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嚴禁在野外玩火。

  7.參加體育活動時,衣服要寬松,身上不佩帶別針、小刀和其它尖利或硬質物體。未經老師同意不得攀爬有關體育設施等等,防止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

  8.教育子女注意飲食及個人衛(wèi)生,不隨便在外用餐,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別是在傳染病高發(fā)季節(jié)配合學校搞好疾病預防。

  9.不毀壞學校安全防護設施和公共財物,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10.不得私自帶領住校生到家。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路途安全和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學生進校門之前和出校門之后的`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動為學生購買保險。家長必須為學生配備手電筒等安全防護用品。

  七、在離校期間(時間一律以學校正常作息時間為準),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八、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規(guī)界定和處理。

  九、上述各條款,甲、乙雙方應相互監(jiān)督,自覺遵守。此責任書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zhí)一份。

  甲方:(章)

  乙方: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監(jiān)護人)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走讀安全保證書9

  原國家教委在《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guī)定》中已明確規(guī)定,“學生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不歸發(fā)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學院已明確規(guī)定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外住宿。學生確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并自愿簽訂《安全保證書》,保證如下:

  一、 嚴格執(zhí)行《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guī)定》

  二、 不在學生宿舍住宿期間,在校外發(fā)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fā)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院無關。

  三、 不在學生宿舍住宿期間,因私拉電線,自行使用爐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由本人負全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四、 若遇政府決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況,本人一定按照學院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執(zhí)行,并愿意負擔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 經批準不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學生必須定期向所在系學工辦匯報個人情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guī),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學生家長應隨時了解學生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jiān)督責任。如住址和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一周內通知所在系學工辦。

  院系:

  專業(yè)班級:**級應用物理專業(yè)7班

  保證人(簽名):

  20xx 年 **月 ** 日

【走讀安全保證書】相關文章:

走讀安全保證書11-05

學生走讀安全保證書01-13

學生走讀安全保證書12-23

走讀安全保證書9篇02-01

走讀生安全保證書01-16

走讀生安全保證書01-14

學生走讀安全保證書6篇11-06

學生走讀安全保證書(6篇)11-06

學生走讀安全保證書5篇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