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法

時間:2023-04-29 15:00:11 漢語詞典 我要投稿
  • 相關(guān)推薦

青苗法

青苗法qīng miáo fǎ [釋義] 也稱常平給斂法、常平斂散法。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其法以諸路常平、廣惠倉所積錢糧為本,在春夏兩季青黃不接時出貸給民戶。春貸夏收,夏貸秋收。每期收息二分。本意在以低息限制豪強(qiáng)盤剝,減輕百姓負(fù)擔(dān),但因在施行中弊端層出,又遭到保守派的反對而廢止。以后興廢無常,原意也漸喪失。 [例句]  臺諫官 呂公奢 、 孫覺 、 李常 ……等皆以論青苗罷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