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強夯工程施工的論文
1.強夯施工現(xiàn)場不合理的安排
在強夯施工的現(xiàn)場一般都具有較大的設備工作面和場地,理想的施工效果是使每臺設備都能夠互不影響、獨立施工。然而在實際施工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場地分布混亂的情況,導致強夯施工時各設備聯(lián)系不緊密,增大了局部施工的難度,造成場地到處冒水、較差的應力消散效果等情況,對強夯施工的施工效果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在安排強夯設備時,要遵循由硬至軟、由中間至兩邊的規(guī)律。也就是場地中比較硬的一方向比較軟的一方進行施工,由場地中間向場地兩邊進行施工[2]。如果施工場地存在地下水,需要進行降水,則更要嚴格依照原則來對強夯設備進行安排,以免對地下水對通路造成阻斷。如果對強夯設備的安排有誤,即使使用了數(shù)量較多的水泵,也達不到降水的效果,往往造成施工場地冒水。施工場地如果存在冒水現(xiàn)象,就會對施工的質量和進度造成嚴重的影響。
2.強夯施工當中盲目的降水
降水是強夯施工中的一個重要的施工環(huán)節(jié),特別是在濱海地區(qū),在進行強夯施工時往往需要進行降水。一般情況下降水的方法主要有輕型井點降水和重力排水兩種,降水的過程貫穿整個強夯施工的`過程。對于地下水位較淺的砂土強夯場地,對場地進行降水能夠取得良好的效果,然而并非所有場地都需要采用以上的方法進行降水,很多強夯施工當中存在盲目降水的情況,反而影響了施工的效率。要綜合考慮強夯場地的地質情況、地下水位的深度、加固土層的透水性以及相鄰場地的各項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進行降水。對于具有較大含水量、地下水位埋深在兩米以下的加固土層,所以應該實行降水,以鞏固強夯施工的效果。如果施工場地的透水性較好,可以將強夯施工和降水同時進行。如果施工場地的透水性較差,則需要先進行一段時間的降水才能進行強夯施工,并且降水過程不必貫穿整個強夯施工的過程。與此同時還要對施工場地的相鄰場地進行考慮,如果與施工場地條件相同的相鄰場地已經(jīng)進行過強夯施工,特別是施工場地的四周均進行了強夯施工,則應該對該場地進行降水。對于具有較小的土層含水量、地下水位埋深在兩米以上的加固土層,則無需進行降水處理。為了達到理想的前后效果,如果強夯場地的土層含水量很低,而且屬于透水性較好的沙土,則可以對其進行注水。特別是已經(jīng)對強夯場地的相鄰場地的地基進行過處理的情況下,應該在場地內(nèi)挖出消散坑。要根據(jù)場地內(nèi)地下水的埋深來確定消散坑的坑底深度,在當?shù)氐叵滤宦裆畹幕A上減去0.5米,作為消散坑的深度。每兩個消散坑之間必須相隔50至60米。在該場地的點夯結束后,將消散坑推平,并對其進行強夯處理。如果強夯場地的地下水位約為兩米,可以不進行降水處理,但是要嚴格遵循強夯施工的原則,并采取科學合理的施工順序和施工布置。與此同時可以在施工場地挖出一些溝,溝的方向與施工的方向保持垂直。這樣做是為了避免夯坑中冒出地下水,對強夯施工的質量和進度造成影響。當完成該部分施工時,就可以以施工進展為依據(jù)將溝推平。在強夯施工的過程中必須以建設部發(fā)行的相關行業(yè)標準為依據(jù),對最后兩擊平均夯沉量進行嚴格的控制。對于4000kNm以下的單擊夯擊能,要將最后兩擊的平均夯沉量控制在500毫米以下,對于4000至6000kNm的單擊夯擊能,要將最后兩擊的平均夯沉量控制在100毫米以下,對于6000kNm以上的單擊夯擊能,要將最后兩擊的平均夯沉量控制在200毫米以下[3]。然而該方法在實際施工中不一定能達到預期的效果,甚至可能由于夯擊次數(shù)的增多而對加固土層進行破壞。因此如果最后平均夯沉量不能達到相關標準,然而出現(xiàn)了夯坑內(nèi)大量涌水、提錘困難、夯沉量突然增大等情況時也應該立即停夯。
3.結語
本文主要對強夯工程施工中常見的一些施工誤區(qū)進行了分析和總結,在進行強夯施工的過程中要把握強夯施工的施工要領,充分發(fā)揮強夯法的優(yōu)勢,使其能夠更好地為工程施工服務,切實保障強夯工程施工的施工質量和施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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