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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故事15篇(通用)
法律小故事1
16歲的小興,自打接觸網(wǎng)絡游戲CS后,就著了迷,經(jīng)常往網(wǎng)吧里鉆。苦于家里管得嚴,小興就想出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著上學的`旗號,背著書包直奔網(wǎng)吧,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再回家。就這樣持續(xù)了半年多時間,小興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等都送進了網(wǎng)吧,還因為錢不夠,不斷向父親索要周末補習費等各種費用。后來到期末,小興拿不回成績單,父親起疑找到學校,才知道兒子竟然已經(jīng)半年沒有上學,學校也沒有和家長溝通!而就在小興父親深受打擊的時候,又傳來另一個“噩耗”:小興因為上網(wǎng)缺錢,從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學生身上的20元零花錢,結果被少年法庭判處緩刑。
法律小故事2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里聯(lián)系。有一天,他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為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準備找人揍我!边^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蓖跸壬宦犘睦镏贝蚬,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準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彼問王先生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王先生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王先生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范疇,但里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里很難說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jù)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后,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系在逐漸好轉!睋(jù)說從那以后,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后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里發(fā)生什么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咨詢。
這個故事說明:法律看似遙遠,其實非常貼近生活,解決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法律小故事3
這是一起盜竊案。辯護律師說:“被告只是把右手伸進窗戶偷了幾件東西而已。他的右手不等于他整個人,怎么能因為一只右手犯了罪而懲罰整個人呢?”
法官最后判決:“辯護意見有理,予以采納。判決被告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是否隨右手一起入獄,由他自己決定!
律師飛快地幫被告把裝在右臂上的木制假手卸下來交給法官,然后拉著只有一只手的`被告揚長而去。
法律小故事4
王梅今年十二歲,是小學五年級學生,她有個弟弟叫王濱,今年十歲,與王梅同在一個小學上三年級。王梅一歲時,爸爸去世,媽媽又同別人結了婚,隨媽媽一起來到了新爸爸家。媽媽在到了新家的第二年生下了弟弟王濱。十年來,王梅同弟弟王濱關系很好,爸爸媽媽也很疼愛他們。可是,禍從天降,王梅的爸爸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在分割爸爸的'遺產(chǎn)時,爺爺以長輩的身份說:“我兒子的遺產(chǎn)只能由王濱繼承,王梅是個女孩,又不是我兒子的親生女兒,不能繼承遺產(chǎn),這是祖上傳下來的規(guī)矩!蓖趺仿牶髠臉O,她想:“我和王濱一樣,都是一個媽媽生的,為什么弟弟能繼承遺產(chǎn),我卻不能?”
法是公平、公正的。
法律小故事5
一天早晨8點多;張女士剛起床,就聽見我們院里一片嘈雜:原來是他們院子一個老爺子由于年歲已高,反應稍慢,騎自行車壓了別人的一條小狗,牽狗人不依不饒;非得逼老爺子賠償。其實也沒有大問題,就是稍稍碰了那條畜生一下!張女士看到這種情況就穿衣下了樓,問清了壓狗的時間后;對那人說:“第一;我們需要你出示合法的養(yǎng)犬證、第二;您遛狗的'時間不對,遼寧省有關法律規(guī)定是晚7點以后至第二天早7點之前!第三;您應該慶幸的是您的狗沒有把老爺子晃摔了,否則后果您自己合計吧!”聽了張女士的話,牽狗人也自覺理虧,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點兒法律常識;確實可以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法律小故事6
在柏林墻推倒的前兩年,東德一個名叫亨里奇的守墻衛(wèi)兵,開槍射殺了攀爬柏林墻希圖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墻倒后對他的審判中,他的律師辯稱,他僅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沒有挑選的.權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則指出:“作為警察,不施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自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心。當法律和良心抵觸之時,良心是最高的行動原則,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準繩!
短評: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在那個萬不得已的局勢下,打,但應當故意打不準——不把人家打死,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聽從命令”為借口,去跨越道德倫理的底線。這就是“一厘米主權”的道德義務,否則就必需承擔罪責。
法律小故事7
主人公:小紅、媽媽、“神醫(yī)”、爺爺
場景 :放學路上、家里
時間 :某一天
第一章
在放學路上,小紅媽媽聽到一陣吆喝聲:“紫旋羅盤,保治百!”小紅想起爺爺有時會脊椎痛,并和媽媽一起擠到人群中。她們看見有一個自稱“神醫(yī)”的人,請一位老太太走到中間,拿了一個盤子,對著老太太的脊椎,照了又照。做完療程,老太太萬分感激地說:“剛才我的脊椎還很疼,現(xiàn)在好多了!”媽媽想:耳聽為虛,眼見為實。這東西真有效,買一個吧!
第二章
一回到家,小紅就請爺爺坐下,媽媽小心翼翼地把羅盤拿出來,她按照說明書的要求,對著爺爺?shù)募棺,左一圈,右一圈……做完,媽媽問爺爺:“脊椎好一點了嗎?”“和原來一樣!睜敔斦f,“你這東西哪買的?”“路上?墒,那個老奶奶不是做好了嗎?”“這有可能是他的`親屬。”以后,地攤上的東西不能信,一定要到正規(guī)店里去買。
法律小故事8
杜周是西漢時有名的酷吏,為人持重少言、內心陰刻。
皆任廷尉、御史大夫。
漢武帝對他頗為欣賞。
什么原因呢?一是因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獄,專以皇帝旨意為準。
皇帝所討厭的人構訟,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開釋的人,他就網(wǎng)開一面,找借口釋放。
有人就此責問他:“君為天下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旨為獄,獄者固如是乎?”所謂三尺法指的是寫在三尺長竹筒上的法律條文。
對這樣的責問,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詞地說:“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后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應該說,杜周道的`是實情,說出了封建社會里十分普遍的執(zhí)法心態(tài)和現(xiàn)象。
杜周能坦率承認這一點,還有幾分可愛之處。
法律小故事9
自從小冀考上機車駕照后,就變成了一個以車代步的人,平時出門, 無論是五分鐘的路或是五十分鐘的距離,只要沒下雨,他都習慣以車代步。 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車去上學了,只好認命地拿著雨傘, 搭車上學去.到了中午休息時間,小冀突然發(fā)現(xiàn)下午要交的報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記帶了! 于是他決定回家一趟.
小冀習慣地走到自己常停車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記起
今天并沒有騎車來學校.這時小冀發(fā)現(xiàn)有一臺機車的.鑰匙還插在車上,沒有被拔下來。小冀好心地把鑰匙拔下來,本想把鑰匙交給學校的警衛(wèi)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剛好又沒有騎車,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計了一下往返的時間,大概半小時內就可以回到學校了,到時再替車子的主人將鑰匙交到警衛(wèi)室,說不定車子的主人還不知道自己的車子曾被人借騎過呢! 在騎車回家的路上,剛好碰上警察巡檢,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駕照來讓他檢查,沒有駕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釋,他只是借用一下這部機車而已,并沒有要偷竊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辦的法官證明他并沒有不法的意圖,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說詞,那么他的行為就不會處犯刑法上的普通盜竊罪。但因為有無不法的意圖是屬于個人的主觀意識,要舉證說明自己沒有不法的意圖是很困難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護,以免惹禍上身卻不自知。
法律小故事10
今天,我在網(wǎng)上看到了三個法律小故事,法律小故事讀后感。
第一個故事寫了一個年歲已高的老爺爺騎單車不小心壓了別人的狗,牽狗的人卻不依不饒非得逼老爺爺賠償。其實也沒什么問題。張女士看到了就給牽狗人講了法律道理。牽狗人也自己覺得理虧搭訕了幾句就走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多掌握點兒法律常識確實可以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第二小故事寫了王先生的.父親和二叔由于不和,二人打架。王先生知道了立刻用法律來解決。從此父親和二叔就和好了。后來父親對法律越來越有興趣。村子發(fā)生什么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咨詢。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法律看似遙遠,其實非常貼近生活,解決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
第三個故事寫了小翼老師考上汽車駕照后,每天以車代步。有一天,小翼老師沒開車。這天下午小翼老師突然發(fā)現(xiàn)下午要交的報告放在家里了。于是他決定回家一趟。小翼老師走到自己常停車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記起來自己今天沒開車來學校。這時小翼老師發(fā)現(xiàn)一臺汽車的鑰匙交給學校的保安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心想借車一用,就開起車走了。開到半路就碰上了警察檢查。警察要求檢查駕照。沒有駕照的小翼老師,向警察解釋。可是警察不相信。并把小翼老師送上法庭上。法官判了小翼老師普通盜竊罪。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護,以免惹禍上身卻不知。這些小故事都有個共同點就是要守法和知法。
法律小故事11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里聯(lián)系。有一天,他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為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準備找人揍我。”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蓖跸壬宦犘睦镏贝蚬,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準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彼問王先生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王先生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蓖跸壬嬖V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調整的范疇,但里面還涉及到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里很難說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關和的`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jù)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后,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系在逐漸好轉!睋(jù)說從那以后,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后來父親對越來越有興趣,村子里發(fā)生什么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咨詢。
這個故事說明:看似遙遠,其實非常貼近生活,解決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法律小故事12
自從小冀考上機車駕照后,就變成了一個以車代步的人,平時出門,無論是五分鐘的路或是五十分鐘的距離,只要沒下雨,他都習慣以車代步。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車去上學了,只好認命地拿著雨傘,搭車上學去。到了中午休息時間,小冀突然發(fā)現(xiàn)下午要交的報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記帶了!于是他決定回家一趟。
小冀習慣地走到自己常停車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記起今天並沒有騎車來學校。這時小冀發(fā)現(xiàn)有一臺機車的'鑰匙還插在車上,沒有被拔下來。小冀好心地把鑰匙拔下來,本想把鑰匙交給學校的警衛(wèi)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剛好又沒有騎車,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計了一下往返的時間,大概半小時內就可以回到學校了,到時再替車子的主人將鑰匙交到警衛(wèi)室,說不定車子的主人還不知道自己的車子曾被人借騎過呢!在騎車回家的路上,剛好碰上警察巡檢,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駕照來讓他檢查,沒有駕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釋,他只是借用一下這部機車而已,并沒有要偷竊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辦的法官證明他并沒有不法的意圖,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說詞,那么他的行為就不會處犯刑法上的普通盜竊罪。但因為有無不法的意圖是屬于個人的主觀意識,要舉證說明自己沒有不法的意圖是很困難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護,以免惹禍上身卻不自知。
法律小故事13
是x中學初一學生,不久前,他在學校參加勞動時受了傷,心情很郁悶。
小明所在學校是一所農(nóng)村初中,其中幾間教室年久失修,學校決定利用寒假將這些教室拆除重建。為了省錢,學校讓初一兩個班的全體男生來學校參加“義務勞動”,勞動的內容是搬廢墟的碎磚。勞動中,由于沒有老師在現(xiàn)場指揮,小明在休息時與同學追逐打鬧,同學將一面尚未拆完的墻推倒,將小明砸傷。后來小明家長找學校提出賠償,學校卻認為小明不是在勞動時受的傷,而是因為沒有遵守,與同學打鬧受的'傷,應由那個同學的家長賠償。
法律小故事14
于仲文曾任北周時安國太守。
他任太守時,有任、杜兩家各失其牛。
后來任家得到一頭牛,兩家都說是自己家的牛,各執(zhí)一詞,州郡長期不能斷決。
益州有一位官員說:于太守必有主意。
于仲文接手此案后。
說“此易解耳!彼顑杉腋靼炎约旱呐H候屩量ぱ们埃至钊税岩J領的牛放出來,結果要認領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
于仲文先前又令屬吏悄悄微傷要認領的牛,借此觀察兩家的反應,任家見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則無所謂。
于是于仲文便據(jù)此下判將牛斷給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法律小故事15
7年前,一個14歲的少年因一時沖動重傷同學而走上漫長的逃亡之路。7年后,他雖經(jīng)刻苦學習,考取了名牌大學,卻始終無法逃脫內心的愧疚與自責。為能早日結束恐懼不安、漂泊不定的生活,他最終選擇了投案自首。面對這樣一個為逃脫法律制裁而背井離鄉(xiāng)的游子,法官卻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
一時沖動,莽少年觸法網(wǎng)漂泊異鄉(xiāng)
王博1980年出生在遼寧省昌圖縣,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農(nóng)民。他的學習成績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就在全家人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他身上時,一場紛爭卻改變了一家人的命運。
一天上午,上初二的王博和同學劉淼在學校食堂外因瑣事發(fā)生口角,不甘示弱的王博用刀向劉淼扎去,血一下子從劉淼的臉上、胸前流出來。王博自己都嚇蒙了,丟掉刀后倉皇逃遁。這起校園傷害案驚動了當?shù)兀搅⒓磳ν醪┤鼍W(wǎng)布控,四處抓捕。
為了躲避抓捕,王博開始四處飄泊。一夜之間,他由父母的掌上明珠、班上的好學生淪落為負案在逃的兇犯,他覺得自己好像做了一個惡夢,好幾次,他在夢中哭醒。
1997年5月,王博漂泊到山東,他在當?shù)刭I了一些能證明身份的假*件,在一家民辦的武術學校安頓下來。在武校,他寡言少語,很少跟同學來往,把自己的秘密深埋在心底。他生活非常艱苦,舍不得花錢買菜吃,每頓飯只能吃饅頭、咸菜、白開水,3個月下來,他一見饅頭就想吐。
那年暑假,同學們都回家了,只有他一個人呆在山東。為了維持生計,他每天四處找活干,但別人看他太小都謝絕了。一天,他饑腸轆轆地走在農(nóng)村的鄉(xiāng)間小道上,看到一個婦女領著牙牙學語的女兒在地里起地瓜,小女兒一邊玩耍一邊吃著面包。
此時,王博更覺得饑餓,他咽了幾口口水,想盡快離開,可是怎么也邁不動步,他突然開口說:“阿姨,我?guī)湍愀苫钚袉?”那名婦女愣了一下!拔沂俏湫5膶W生,餓得受不了,為你干活不要報酬,供我三頓飯就行了。”婦女望著眼前這個瘦高的孩子,頓時心生憐憫之情,便同意了。王博就這樣混過了暑期。
生活上的困難還能忍受,讓王博覺得可怕的是精神上的迷惘和困惑。十四五歲正是在父母膝下嬉戲玩耍的時候,可他卻享受不到這種父母之愛。每當一個人的時候,孤獨和寂寞就涌上他的心頭,他就想起遠在千里之外的家,想著想著眼淚就流出來。
終于,他忍不住往家里偷偷地打了一個電話。不料屋漏偏逢連夜雨。父親為了償還外債,開了一家電鋸廠,可整天憂心忡忡,左手不慎被電鋸鋸掉了兩個手指。這對本來就已生活窘迫的家庭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接著母親也因過度思念兒子而病倒。
王博知道此事后心如刀絞,想到因自己一時沖動,使全家逃的逃、病的病、倒的倒,沒有一點生氣,后悔不已。他想回去看看父母,給他們點鼓勵,讓父母有點希望。
他偷偷地返回家鄉(xiāng),快到村頭時,他停住了腳步,他怕等待他的是一副冰冷的手銬,他怕失去自由,思量再三,他沒有進村。站在村頭,望著遠處曾經(jīng)是那么熟悉的家,望著影影綽綽勞作的父母的身影,他是多么想沖過去呀!然而,他不能,他只能這樣遠遠地、默默地望著……
除了想家,王博每天都承受著驚恐的心理壓力。每當他聽到警車警報聲,就膽戰(zhàn)心驚。為了逃避抓捕,他每次都繞開警察走。
他對自己的外逃也自責過。每次和同學們一起玩耍時,他就會很自然地想到劉淼。想想自己活蹦亂跳,劉淼怎么樣了?他會不會終身殘廢?王博也曾想過投案自首,但只要一想到蹲監(jiān)獄,失去自由,就放棄了。
武術學校一位老師發(fā)現(xiàn)他文化知識很扎實,就勸他重新?lián)炱鹞幕n。為了激勵自己,他在床頭和筆記本上醒目地寫著“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20xx年7月,王博靠堅韌不拔的毅力和頑強拼搏的韌勁,考上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學。當千里之外的父母聽到喜訊后,只是一遍遍地說:“好哇,好哇!”聽到父親喜悅之中帶著苦澀,他馬上清醒了,自己還是一名逃犯呀!他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
這起當年在昌圖教育界鬧得沸沸揚揚的案件一直被警方列為每次戰(zhàn)役的重點攻堅案件。管片民警三天兩頭到王博父母家做思想工作。片警的話一次次刺痛了王博父母的心,夫妻倆思來想去,決定讓兒子投案自首。
當王博接到父親讓他回去投案自首的消息后,顧慮重重。自己現(xiàn)在考上了名牌大學,前途一片光明。如果回去吧,法院很有可能判刑,自己的學業(yè)和前途不就毀了?可如果不回去,自己這種漂泊的日子到什么時候是個頭呢?早已外債累累的家庭能否再維持自己漂泊在外的日子?自己投案自首,法院也許會給予寬大處理。
經(jīng)過幾宿的思想斗爭,他決定回去投案自首。12月16日,王博在父親的陪同下,來到昌圖縣公安局。同日,王博被昌圖縣公安局取保候審。
拯救靈魂,女法官真情感動判緩刑
一個月后,昌圖縣人民法院開始受理這起擱置7年之久的案件,負責審理此案的是少年犯合議庭審判長高閣。受害方堅決要求追究王博的刑事責任,并予以民事賠償。
庭審結束后,高閣回到辦公室,王博父子也隨后進來。王博流下眼淚:“高法官,你看會判多少年呢?”“重傷害應該判處3到10年有期徒刑。”王博的臉一下子變得毫無血色。
此時,他思想的閘門不再禁閉,向高閣泣訴了那充滿迷茫和困惑,恐懼和不安的7年漂泊生活,講述了在流亡生活中是立志考上大學的經(jīng)歷,又講了現(xiàn)在如何后悔。講到激動時,王博竟泣不成聲:“高法官,我非常想上大學,能不能在量刑上考慮,給我一條生路,讓我完成大學學業(yè)?”
望著王博渴望自由、渴望知識的祈求眼神,高閣實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法律是無情的,你給人家造成了傷害就要負法律責任。我知道你能夠達到今天的程度確實來之不易,我很同情你。我們法院在審理此案時會考慮到你的從輕、減輕情節(jié)。”
王博父子走后,高閣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她感到王博本質并不壞,只是一時沖動才犯下了罪。法律懲治罪犯不是目的,目的是通過這種形式來挽救教育人,使他成為對國家對社會有用之才。想到這兒,她覺得作為一名法官有責任、有義務將兩家化干戈為玉帛,使王博繼續(xù)上學。
高閣經(jīng)過反復研究,她覺得王博具備被判緩刑的條件:一是王博作案時未滿16周歲;二是作案后能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罪行;三是在審判前,王博家里已經(jīng)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9000元。高閣立即將王博的案情和自己的想法向院里進行了匯報,院領導經(jīng)研究同意了高閣的想法。
高閣興沖沖地來到被害人劉家,沒想到剛一進屋就吃了閉門羹。劉淼的.母親拽過兒子,對高閣說:“你看看我兒子臉上留下的傷疤,你也是一位母親,誰的兒子誰不心疼?何況他外逃七八年,遲遲不予解決。今天,你要是當說客來的,對不起,我恕不相陪。”高閣沒有生氣,她對劉淼的媽媽說:“我非常理解你現(xiàn)在的心情。但是,王博這幾年也夠苦的,有家不能歸,有親人不能見的滋味也是不好受的,F(xiàn)在他主動自首,我們應當挽救他,給他一次新生的機會!”在高閣耐心細致地勸說下,劉淼的母親最后同意不再追究王博的刑事責任。
高庭長再次將兩家叫到一起進行調解。兩個昔日的仇家終于坐到一起。當聽劉淼說當時他想自己將來站不起來就從三樓跳下去時,王博心里一驚,想想自己給對方造成的傷害如此沉重,他非常后悔,“撲通”一聲跪在劉淼面前,聲淚俱下地說:“劉淼,你諒解我吧,等我以后有能力了一定再補償你。”男兒膝下有黃金,包括劉淼在內的所有在場的人都被王博的舉動感動了。最終,兩家以再次經(jīng)濟補償5000元而和解,兩家人7年之久的恩怨也隨之化解。
最后,昌圖縣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王博犯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聽到這一判決,壓在王博一家心頭多年的巨石終于卸除了,他們對高庭長感激不盡。不久,王博返回北京繼續(xù)上學。
法官大姐,你是我心中永遠的航標
王博走后,高庭長一直惦記他的情況,實在按捺不住,撥通了電話。接到電話,王博感到既親切又緊張,小心翼翼地問:“高姐,您找我有什么事?”高庭長聽出了對方的緊張,馬上寬慰他:“沒什么要緊的事,就是想了解一下你現(xiàn)在的情況。學校生活習慣嗎?”高庭長溫和的話語讓王博松了一口氣。他告訴高庭長,學校的生活很充實,他現(xiàn)在學習成績不錯,各方面表現(xiàn)也都挺好。高庭長非常欣慰,鼓勵了王博幾句,末了,她說:“以后定期向我匯報一下你的情況!
不久,高庭長收到了王博的第一封來信。王博向高庭長匯報了自己的學習情況,又滿懷傷感地回憶起自己的逃亡生活……看到王博在信中對自己敞開心扉,高庭長很感動,但她同時發(fā)現(xiàn)王博對這件事認識還不夠,總是一味強調自己怎么怎么苦,自己的家庭怎么不容易,甚至偏激地認為“這也不能把所有的責任都讓我一個人來扛。”她認為必須及時糾正王博的錯誤認識,連夜給王博寫了封回信:
“對于這件事,你應該有個正確的認識,看到自己痛苦的同時也要看到別人的痛苦。你想到給人家造成的傷害了嗎?作為一名大學生,看問題應全面,要敢于正確面對過去,要經(jīng)受住生活的考驗,這才是你的父母、法院和我所希望的!
讀罷此信,王博欣然接受了高庭長的批評。他開始為自己重新定位,逐漸調整自己的心態(tài)。他比以前更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每天,他第一個來到教室,最后一個離開圖書館,他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文體活動。
在校兩年里,他獲得了“三級健美操證書”,被評為“軍訓優(yōu)秀訓練標兵”,又兩次獲得獎學金,他還當上了班級干部。
通過這件事,王博深深感悟到:“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能逾越法律之規(guī),但法律又是有情的,是昌圖縣人民法院使我有了新生,讓我認識到自身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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