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制權的含義
作者簡介:王覬(1982-),男,吉林長春人,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吉林大學法學院2007級博士研究生。
摘要:公司控制權是一個法學、經(jīng)濟學和管理學都會用到的詞。我們是否應當將公司控制權視為一個法學上的概念,并一定要將其納入法律概念的體系,值得商榷。
關鍵詞:語境;公司控制權;詞義;法律概念
一、研究“公司控制權”詞義的原因
毫無疑問,現(xiàn)代社會中的公司正在成為承載特權的載體。
據(jù)統(tǒng)計,2009年世界上的公司為全球81%的人口提供工作機會,構成了全球經(jīng)濟力量的90%,制造了全球生產(chǎn)總值的94%,全球最大的100個經(jīng)濟體中,51個是公司,49個是國家,世界上有161個國家的財政收入,比不上沃爾瑪公司,全球最大的10個公司的銷售總額,超過了世界上最小的100個國家國內(nèi)生產(chǎn)總值的總和。公司正像民族國家那樣,成為人類生存、生活的主要組織形式之一。
很大程度上,能夠?qū)井a(chǎn)生決定性影響的人,即公司的控制者,享有這個社會的“統(tǒng)治”地位。公司的控制者可以通過控制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等形式指揮大量的財產(chǎn)——這些財產(chǎn),可以使他們君臨于這個時代的大部分人之上,因為在現(xiàn)代社會,這種財富正變得如此重要,幾乎為人生存和發(fā)展所必備。公司帝國的“帝王”們還可以通過公司并購重組、股權轉(zhuǎn)讓等操作,實現(xiàn)公司經(jīng)營目標的改變、經(jīng)營范圍的調(diào)整、財產(chǎn)的整合、價值的更新、找到新的合作伙伴,甚至退出和出售公司,如同魔鬼脫去人的面具那般。
這意味著,公司成為了新的承載特權的載體。社會上的極少數(shù)掌控公司的人,甚至在特定的條件下凌駕于公司所源自的私人契約——公司章程之上。他們似乎已經(jīng)掌握了法律規(guī)定和限制之外的特權,公司成為控制者的玩具,公司成為一種難以用既有的、明示的規(guī)則所把握的力量。通過對公司的控制,控制者可以實現(xiàn)野心勃勃的個人目標、其自我價值的提升,可以實現(xiàn)其委托人的宏大目標、提升公司股東的獲利,也可以實現(xiàn)其他特定利益團體的目標。公司又受到法律的保護,公司控制者通常是國家的精英,未經(jīng)合法程序,公司及其控制者免于國家公權力的侵犯。公司的控制者又似乎有著對抗公權力的.私權利,他們是公司“權利”的代言人。這時,公司控制者的“權利”和“權力”實現(xiàn)了重疊,“公司控制權”成為代言前述現(xiàn)象最好的詞匯。
二、“公司控制權”使用語境的研究方法
在經(jīng)濟學理論和法學理論中,在司法實踐和公司實踐中,論者常常會提到“公司控制權”這樣的詞,以表達某種意思,傳遞某種信息。毫無疑問,這是一個法學中的“法律概念”。
值得我們反思的問題在于:這些論者是否都用同一個詞表達相同的含義?我們用數(shù)學的方法,把提到“公司控制權”的論者分別所指的意思,劃分為同一個集合中的若干個子集,每個子集中論者們使用上述詞匯的時候分別指的是什么含義?劃分的標準是什么?這些子集為何可以成為同一個集合,也就是“公司控制權”可以指稱的全部對象?
從最初西方著作的翻譯開始,“corporate control”一詞很多時候就會被翻譯成“公司控制權”,這個詞往往出現(xiàn)在意思很接近的語境中。但是,由于主要的討論源自西方的詞匯,國內(nèi)的論者們沒有就“公司控制權”和“公司控制”進行區(qū)分,“公司控制權”這一帶有“權”字的詞語,似乎就這樣順利成章的引進過來,開始討論。我們做此文的目的,就是要對這個詞的含義做一番探索。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不能夠當然的得出“公司控制權有某一共同的本質(zhì),就是……”或者“公司控制權有一個共同的規(guī)律,就是……”之類的結論。這樣想當然能夠得出某一確定結論的努力,可能是危險的,特別是我們在尚未完成探究之前。這可能會使我們?yōu)榱私忉屇骋环筛拍,為了解釋某一法律詞語的含義而陷入為了結論而結論的境地。
要注意公司控制權被使用的主要“語境”。這種語境相當于語言哲學方法和法律知識的結合處,是語言邏輯的起始。同時我們認為,不應當勉強的得出公司控制權的某一共通本質(zhì),或者“可通約性”的概念。這是因為,語境的存在為詞義,即概念的研究提供了基礎。同樣的詞可能會有不同的含義,通過這些含義的研究會發(fā)現(xiàn)這兩個語境中同一個詞是不同的意思,而傳統(tǒng)的本體論研究是不能夠具備這種優(yōu)勢的。換言之,本體論一定要追尋一個統(tǒng)一的“規(guī)定性”或者普遍的“規(guī)律”,但是這種觀點可能會導致問題被語言哲學消解掉。如果是經(jīng)過了語境的梳理,我們?nèi)匀徊荒馨l(fā)現(xiàn)普遍的規(guī)律,則至少有兩種可能性:1、我們所探索的詞已經(jīng)在不同的語境使用中南轅北轍,雖是同樣的詞,但意思之前已經(jīng)有天壤之別,這時我們當然不能將這個詞所代表的意思統(tǒng)一為同一個本質(zhì);2、我們所探索的詞,在不同的語境中尚不存在共通的屬性。
我們應當注意到,“公司控制權”是一個帶有修飾成分的詞。不同于“機器控制”,“自動化控制”,“人體控制”等以“控制”結尾的詞,也不同于以“公司”開頭作為修飾的“公司治理”,“公司行為”,“公司上市”等詞。其核心部分“控制權”,指一種組織的治理狀態(tài)。如同人類發(fā)展的各個階段,分別使用的“上帝的威力”,“個人權利”,“社會權利”等詞匯一般,“公司控制權”首先也只是描述一種人類對世俗社會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圖景。
三、公司控制權是否應當成為法律概念
根據(jù)托馬斯·庫恩的《科學革命的結構》,哲學上的概念具有不可通約性。本文以為,公司控制權不應當輕易的成為法學所討論的法律概念。
就如同我們不應當在討論股權的性質(zhì)的時候,輕易的將它視為傳統(tǒng)民法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那般,公司控制權與其他法律概念,也不應當輕易的相互通約,這也是社會科學工作者能夠繼續(xù)新研究的基礎。(作者單位: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吉林大學法學院)
【公司控制權的含義】相關文章:
滴滴創(chuàng)業(yè)團隊已喪失公司控制權?02-08
含義05-10
公司提供的五險一金的含義01-12
企業(yè)控制權爭論 -管理資料01-01
另類控制權限技術 -電腦資料01-01
驚蟄的含義01-12
元旦的含義12-27
冬至的含義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