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帶薪休假相關條例

時間:2023-05-01 02:45:25 資料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職工帶薪休假相關條例

《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20080918施行)

職工帶薪休假相關條例

第三條:

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規(guī)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http://m.clearvueentertainment.com工作時間。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約定的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年休假天數、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高于法定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約定或者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解讀: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職工帶薪休假相關條例】相關文章:

實習護生《護士條例》相關知識認知調查04-30

最新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01-07

什么是帶薪休假制度04-10

解開帶薪休假的困局04-26

淺談決策的相關成本與非相關成本04-26

息息相關作文09-25

心情相關的說說09-28

與溫暖相關的說說05-08

與我相關作文09-24

與曼德拉相關的作文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