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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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8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8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 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本食品經營企業(yè)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加強對企業(yè)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y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培訓目的:

  (一)加強本企業(yè)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yè)素養(yǎng)。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yè)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yè)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積極開展對本企業(yè)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yè)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

  第五條培訓方式:本企業(yè)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yè)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yè)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培訓時間:本企業(yè)規(guī)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為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強化學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識,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長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組織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題會議,每月組織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及時解決重大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檢查重點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yè)人員管理、環(huán)境衛(wèi)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管理、相關公示項目等內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后認真填寫,所有自查記錄需留存完整,歸檔管理。

  四、學校主要負責人應親自參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檢查記錄上現場簽字確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親自參加的.,需備注說明。

  五、月度自查情況應及時在食堂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六、學校對通過自查發(fā)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作好相關記錄。若發(fā)現有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檢查記錄應當歸檔管理。

  八、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對學校食堂開展季度檢查、督導抽查、飛行檢查等,及時督導檢查學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開展情況。督導檢查應從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記錄入手,審查自查過程實際情況,自查是否有針對性、發(fā)現的問題是否客觀存在、整改是否及時到位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一、本市場(超市、商場)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自我檢查管理制度,自覺履行食品質量管理職責。建立食品質量管理機構,配備檢測儀器,設立食品質量管理崗位,指定有業(yè)務水平的人員擔當食品質量管理工作。

  二、根據季節(jié)變化、消費者投訴反映的.熱點和相關行政部門要求,及時制定檢測工作計劃,調整和規(guī)范檢測的品種、數量、批次。

  三、每日營業(yè)前對蔬菜、水發(fā)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二氧化硫、亞硝酸鹽、殘留農藥等指標重點檢測。檢測品種、數量、項目、結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檢測資料妥善保存,檢測結果及時登記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過對食品質量進行常規(guī)抽檢,發(fā)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同時通知柜臺暫停銷售,經確認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應及時移交工商部門處理。

  五、對經抽檢判定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協助工商部門追查進貨源頭。對已經銷售的食品,應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計劃地邀請法定檢驗機構,對場內儀器進行抽樣檢驗、質量判定,公布食品質量信息,指導消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

  一、食品處理區(qū)應按照原料進入、預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加工與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沙門、紗窗、門窗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離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yè)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五、食品處理區(qū)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fā)霉。

  七、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冷藏或保溫車。每次使用前進行清洗消毒,并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yè)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健康證》和《餐飲人員衛(wèi)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將調離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yè)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

  4、從業(yè)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掌握本崗位要求,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嚴格規(guī)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梳理整齊置于帽內,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工作人員操作前,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嚴格按規(guī)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fā)、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huán)等飾物。在銷售食品成品時必須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

  一、學校食堂實行個人租賃經營,承租人須身體健康方可具備承租資格,但必須履行合同,接受學校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和指導。

  二、承租方所雇用的人員必須在指定醫(yī)療部門進行體檢,合格后辦理健康證方可上崗,同時要進行定期體檢。

  三、定點采購糧、油、菜、肉,變質的'和未經檢疫的不得采購。

  四、小食品類、飲料類等必須有商標,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含保質期)。否則,不得購買和銷售。

  五、承租者要做到“五勤”、“六防”、“七保證”。

  “五勤”:勤消毒無菌;勤清掃房間(墻、棚);勤出灰除垢;勤清掃地面;勤征求師生意見。

  “六防”:防毒、防霉、防腐、防鼠、防蠅、防火。

  “七保證”:保證生熟食分開(儲存、加工);保證通風排氣狀況良好;保證非工作人員不進入操作間和庫房;保證配有洗手設施;保證使用計算機算帳;保證用汽、用電安全;保證飯菜質量且價格合理。

  從而保證櫥房、餐廳、餐具、設施整潔明亮,就餐環(huán)境優(yōu)良,增進就餐師生的食欲感,保證就餐師生的身心健康。

  六、工作人員要做到“四勤”、“四不”。“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fā);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四不”:

  不健康不上崗;

  不用食品工具不上崗;

  不洗手不上崗;

  不穿工作服不上崗。

  七、食堂所有工作人員要優(yōu)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服務育人,語言文明、舉止端莊、熱心為就餐師生服務,引導教育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飲食衛(wèi)生習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wèi)生法》要求到縣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或其他感官性狀導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xiāng)生活飲用水的.衛(wèi)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

  一、對下列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清理登記,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一)經檢測證實為不合格或感官鑒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不潔、有異物、異味的;

  (二)“三無”食品,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的;

  (三)應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四)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五)包裝嚴重破損和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衛(wèi)生要求的:

 。┦褂梅鞘秤蒙兀瑯藴适褂檬秤蒙,或添加其它有損害人身安全健康物質的:

  其它法律法規(guī)禁止上市的。

  二、對尚未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或有問題食品認真清理,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已售的不合格食品或有問題的食品,在第一時間向消費者追回,或在新聞媒體上發(fā)布召回、停止食用的公告。

  四、對無法追回、召回的不合格食品或有問題的食品,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給子經濟賠償,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五、對標識不符合規(guī)定但可以食用的食品,退回供貨方嚴格規(guī)范。同時報告行政執(zhí)法部門并跟蹤監(jiān)督管理:

  六、對退市的不合格食品或有問題食品,追溯來源和渠道,及時采取強制措施,七、在進貨時與經銷商或生產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應訂立供貨質量保證格食品的召回、退貨和賠償條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9

  為了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管理,提高產品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對小作坊質量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環(huán)境衛(wèi)生要求

  生產場所必須清潔、衛(wèi)生,地面硬化平整無積水;生產場所應與生活區(qū)嚴格區(qū)分,生產場所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產車間應有良好的通風、換氣設施;加工車間不得堆放雜物,原料與成品堆放應與加工車間嚴格區(qū)分;加工車間、庫房應有防蠅、防鼠、防蟲設施;物料堆放應離地離墻;生產的`生熟食品及盛放器具應隔離存放,存放成品的器具應潔凈衛(wèi)生;定期對使用的工具、設施、管道進行清洗、消毒,并指定專、兼職人員定期檢查環(huán)境衛(wèi)生執(zhí)行情況,保存清洗、消毒和檢查記錄。

  二、進貨查驗要求

  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不得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如發(fā)現存在嚴重影響或可能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做好記錄并24小時內向吳堡縣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為規(guī)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云南省行政區(qū)域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

  第三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承擔監(jiān)管責任,教育部門承擔行政主管責任,學校承擔主體責任。

  第四條校長(托幼機構負責人)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食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供餐活動,確保食品安全。

  第五條學校必須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第六條職業(yè)學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堂不得制售涼菜。

  第七條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不得加工制作銷售干鮮野生蕈、發(fā)芽土豆、四季豆、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

  第八條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導致學校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的單位及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其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wèi)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保衛(wèi)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與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選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wèi)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wèi)生狀況進行檢查,發(fā)覺問題準時進行改進并做好記錄。

  六、選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并執(zhí)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比自查,發(fā)覺不合格食品,馬上報告轄區(qū)工商部門,快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準時告知供貨商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毀。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后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fā)覺食品接近保質期限的,組織支配臨界食品銷售專柜進行促銷,并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準時做好清柜、下架、銷毀、結算、建檔等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為了加強對入庫保健食品和庫存保健食品的質量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1、倉庫保管員入庫時必須檢查保健食品外觀質量,核實產品的包裝、標簽和說明書內容與入庫進貨票相符后,方準入庫。

  2、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專區(qū)的相對濕度應保持在 45-75之間。

  3、保健食品應離地、隔墻放置,各堆垛間應留有一定的距離。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裝圖示標志的要求規(guī)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須牢固、整齊,不得倒置;對包裝易變形或較重的`保健食品,應適當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據情況定期檢查、翻垛。

  4、應保持庫區(qū)、貨架和出庫保健食品的清潔衛(wèi)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霉、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應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倉庫的防曬、溫濕度監(jiān)測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對庫房的溫濕度進行檢查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6、倉庫養(yǎng)護員應根據庫存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質及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做好保健食品養(yǎng)護記錄,發(fā)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在該保健食品存放處放置“暫停發(fā)貨”牌,并通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

  1、食品經營從業(yè)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òú≡磾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溢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從業(yè)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活動,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經營區(qū)內。

  4、對從業(yè)人員健康情況進行記錄并設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后方可上崗;

  6、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yè)人員;

  7、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8、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

  9、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后方可上崗;

  10、建立從業(yè)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接受社會監(jiān)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jiān)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從業(yè)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周1-2次對各環(huán)節(jié)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fā)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二、批發(fā)商應按照晉城市工商局統一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供貨憑證,原則上憑證格式為三聯,第一聯存根(批發(fā)商銷貨臺賬),第二聯購貨單位(零售商記賬憑證),第三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臺賬)。

  三、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實行“一票通”,指將批發(fā)商的銷貨憑證與零售商的進貨憑證為同一種多聯票據,統一格式、統一內容,合二為一,關聯使用,銷貨和進貨憑證同時作為批發(fā)商的'銷貨臺賬和零售商的進貨臺賬資料進行收集、使用和備查。

  四、食品經營企業(yè)應有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fā)商或廠家相

  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fā)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時掃描到電子臺賬軟件中并上傳至晉城市工商局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備案數據庫。

  五、食品經營企業(yè)的進貨查驗記錄、批發(fā)記錄或者票據

  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6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餐飲從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應急性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yè)人員有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yè)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yè)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yè)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八、從業(yè)人員必須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嚴格遵守各項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7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zhí)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fā)業(yè)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guī)范“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yè)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yè)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愈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yè)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fā)、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yè)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fā)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yè)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衛(wèi)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wèi)生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以及衛(wèi)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yè)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銷毀制度。

  本單位發(fā)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并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jiān)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guī)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jiān)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wèi)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qū)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qū)域,以明顯的標志區(qū)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jié)、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fā)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yè)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guī)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yè),可以由企業(yè)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文件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fā)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粘貼、電子文檔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并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qū)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

  三、食品衛(wèi)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并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并保持個人衛(wèi)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wèi)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wèi)生制度的監(jiān)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wèi)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wèi)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

  (八)發(fā)現問題,由衛(wèi)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四、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yè)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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