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勞動傷殘鑒定

時間:2023-05-06 12:27:35 傷殘鑒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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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勞動傷殘鑒定

上海勞動傷殘鑒定

一、辦理范圍

(一) 因工負傷

1、注冊在本區(qū)域內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tǒng)稱用人單位)及其他從業(yè)人員或申請人提出的勞動能力鑒定。

2、 職業(yè)病勞動能力鑒定應向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提出申請(安遠路45號底樓大廳,每周一、三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二) 因并非因工負傷

1、注冊在本區(qū)范圍內的企業(yè)或申請人提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2、以要求提前退休、退職,大病醫(yī)療救助以及“協(xié)保人員”“失業(yè)人員”的鑒定,可直接向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安遠路45號底樓大廳,時間同上)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辦理程序

用人單位或申請人帶齊資料——提出申請——受理——收費——指定鑒定醫(yī)院面見被鑒定人——召開鑒定會——作出鑒定結論——發(fā)給鑒定結論書

三、辦理依據(jù)

1、《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號]

2、關于實施《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若干問題的通知[滬勞保福發(fā)(2004)38號]

3、《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程序(試行)》[滬勞保發(fā)(1999)14號]

4、《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辦法》

5、《上海市因病或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修訂本)》的通知(2001年1月)

6、《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2001年1月版)

四、提交資料

(一)因工負傷和生活自理勞動能力鑒定

1、 工傷認定書或工傷確認書

2、 上海市因工負傷或職業(yè)病勞動能力鑒定表

3、 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因工負傷“三項”確認

1、配置輔助器具確認表

2、延長停工留薪期確認表(不包括外地勞動力)

3、工傷復發(fā)確認表(不包括外地勞動力)

注:以上三項確認必須符合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范圍(指2004年1月1日以后發(fā)生的工傷或雖然工傷發(fā)生在2003年,但工傷認定必須在2004年作出的,且有效期在一年以內的)

(三)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鑒定

1、個人申請書

2、上海市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收費標準

每件鑒定費350元/人(關于核定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收費標準的復函)[滬價費(1994)第237號]

“三項”確認不收費

六、辦事部門

普陀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事務綜合管理科

地址:大渡河路1717號211室 電話:52825106

七、辦理時限

自受理鑒定起60個工作日內辦理結束(特殊情況延長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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