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翻古人筆記: 關(guān)于漢字的寫法 - 畢業(yè)論文
《宋稗類抄》載,姑蘇有個叫李章的人,很喜歡也很會開玩笑。1次赴鄰居家宴,而這家主人小氣成性,連在餐桌上分派煎的鮭魚,放到自己面前的也比客人們的大很多,李章恰恰坐在主人旁邊,見狀便想讓主人出出洋相,于是問主人道:“章與主人俱蘇人,每見人書蘇(當然,這“蘇”字在這里應(yīng)寫繁體的“蘇”)字不同,其魚不知合在左邊者是,在右邊者是?”主人不知是計,回答說:“古人作字,不拘1體,移易從便也。”李章即“引手取主人之魚示眾客曰:‘領(lǐng)主人指撝,今日左邊之魚,合從便移過右邊,如何?’”
這自然是則笑話,但從中以可以看出,以前漢字的寫法還是比較隨便的!疤K”字下面的“魚”與“禾”可以互換,“群”字寫成上“君”下“羊”,“拿”字寫成左“合”右“手”,都不算寫了錯字。
“回”字有4種寫法,魯迅先生安排孔乙己在魯鎮(zhèn)那家名為咸亨的小酒館,以此向酒館的小伙計炫耀過他的博學(xué)。這就是所謂的正字之外還有異體字。中國大呀,各地的人們以方言描摹等原因,也造字,而所造之字其實不少本是有正字的,于是異體字便“異”得人目瞪口呆。
民國廣益書局所編《古今筆記精華》1書,引有《延綏鎮(zhèn)志》中關(guān)于方言字義的內(nèi)容,說上“土”下“水”組成的字,“音鉆(去聲),水入土也”;“門”字的中間藏個“身”字,“同鉆,身入門也”;上“水”下“土”組成的字,“與‘漫’同,水冒土而流也”;“井”字中間夾個小小的“人”字,“同‘瞎’,人入井也”;“口”字中有個“土”字,“同‘磣’,土入口中也”;上“豆”下“火”組成的字,“音‘迸’,火炒豆則迸也”;上“斌”下“全”組成的字,“音‘班’,俗以文武全才也,因有取以為名者”;上“土”下“口”組成的字,“同‘縫’,土開口也”;上“艸”中“水”下“土”組成的字,“同‘野’”;左“金”右“余”組成的字,“同‘釘’”;上“吉”下“吉”組成的字,“同‘喜’,俗以2吉為喜”。又引沈曰霖《粵西瑣記》所載,上“不”下“大”組成的字,意為“物之不大”,“音如‘米’,即‘彌’之誤”;上“不”下“高”組成的字,意為“物之不高”,“音如‘呆’,即‘矮’之誤”。又引孫兆溎《風(fēng)土雜錄云》所載,“臨桂等處專用土字,皆以意為之”,如以上“不”下“長”組成的字,“音‘矮’,不長也”;“門”字內(nèi)加個“坐”字,“音穩(wěn),坐于門中穩(wěn)也”;上“大”下“坐”組成的字,“音‘坐’,義同”,左“亻”右“小”組成的字,“音‘裊’,小兒也”;上“不”下“大”組成的字,“音‘囗’,人瘦弱也”;上“不”下“生”組成的字,“音‘終’,人亡絕也”;上“不”下“行”組成的字,“音‘臘’,不能舉足也”;左“女”右“大”組成的字,“音‘大’,女大及嫁也”;上“石”下“山”組成的字,“音‘磡’,山石之巖窟”;“囗”內(nèi)夾個上“8”下“方”的字,“武后所造‘國’字,其地亦用之”。
這些字的制造方法,不能說沒有它們的道理,但簡直像要人猜謎1樣——特別是那些以“不”字與其它字組合而成的字。如果大家不管372101,平常將這些字都用起來,那漢字系統(tǒng)就整個亂了套了。
現(xiàn)在看來,1950年代進行的漢字改革,廢除異體字,固定每個漢字唯1的準確寫法,應(yīng)該是很有必要的。不然的話,正字之外眾多的異體字,1個字的胳膊與大腿可以胡亂安裝,既給人們的學(xué)習(xí)帶來不必要的負擔,也容易造成漢字使用的混亂。
至于漢字的簡化是否有必要,至今眾說紛紜。不過,自古以來有“省文”字、“俗體”字的說法,想來筆劃太多的字寫起來麻煩,人們正常寫字而非書法創(chuàng)作的時候,還是喜歡字們筆劃簡單1點的。洪邁《容齋隨筆》之《字省文篇》載,“今人作字省文,以‘禮’為‘禮’,以‘處’為‘處’(筆者注:右邊的‘卜’應(yīng)為‘幾’),以‘與’為‘與’”。沈曰霖《粵西瑣記》載,當?shù)厝艘宰蟆柏椤庇摇坝凇苯M成的字代“儒”字,“以‘豈’代‘豈’,以‘頭’代‘頭’”!度蔟S隨筆》說,省文之字“凡章奏入程文書冊之類不敢用,然其實皆《說文》本字也。許叔重釋‘禮’字云:‘古文。’‘處’字云:‘止也,得幾而止;驈奶帯!c’字云:‘賜予也,與與同!粍t當以省文者為正!焙檫~這似乎在為 “俗”字進行辯護。他還在《5俗字》篇說,“書字有俗體,1律不可復(fù)改者,如沖、涼、況、減、決,悉以‘水’為‘冫’,雖士人札翰亦然!队衿氛杖胗谒恐校恐┮啻嬷,而皆注云‘俗’,乃知由來久矣。”《江叔沄不書俗字》篇載:“叔云征士愛古成癖,平生不肯為俗字,盡牘書疏,皆依《說文》!边@也就是說,那時候不寫簡體字的人是很少的。
但是,1950年代對漢字的簡化,有些字實在是簡化得毫無道理可言。如將“孫”簡化為“孫”。“孫”字左為“子”,右為繩索,所謂“系于子下即為孫”,可“系”變?yōu)椤靶 焙,怎么解釋呢?難道說小的兒子就是“孫”?或者很小的孩子就是“孫”?如將“東”簡化為“東”!皷|”乃太陽在樹木中間,表示太陽升起的那個方向,這字筆劃也不多,為什么要用草書的寫法簡化成這莫明其妙的“東” 呢?如“聖”簡化為“圣”!奥}”字表示耳聰口辯的人(下部“壬”是“人”形狀的變體),而“圣”本為1古字,讀kū,“掘”字的古代方言字,這兩個字又是怎么捏到1塊去的呢?“獲”字的出現(xiàn)簡直讓人難受,1叢草下面兩條狗是什么意思?如果是說草場上有獵犬,表獵獲之意,那完全可以只在“艸”頭下放1條“犬”即可。“獲”、“穫”(獲的繁體字)這兩個字,本字為右下部分的“隻”(現(xiàn)量詞“只”的繁體字),是下面的1只手抓住了上面的1只鳥,所以是“獲”,后可能是“隻”被借用為“只”,于是在“隹”的頭上加了幾根羽毛“艸”,再后來,為了分別表示獵獲之“獲”與莊稼收獲之“獲”的區(qū)別,又在左邊分別加了“犬”旁和“禾”旁。這“獲”字,完全是簡化者拙劣地生拼硬造出來的。
文字雖然是1種約定俗成的東西,但它畢竟有自己的傳承,容不得人為地胡亂改動。1970年代那次小兒游戲般對漢字的簡化,當然逃脫不了匆匆就被取消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