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貪財利 堅守信義

時間:2023-05-01 18:25:55 教育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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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貪財利 堅守信義

唐才子李約,字存博,汧公勉之子。其詩文俱佳,官至兵部員外郎。他性情清潔寡欲,喜博古探奇,好與文人雅士彈琴煮茗,吟誦清談,后棄官終隱。如此清心寡欲、出塵脫俗之人,其德行必定不一般。在《尚書故實(shí)》一書中,就記載了他不貪財利,堅守信義的一件事,并說他平常所做的事,大致都如此。

李約有一次坐船行于江上,同一胡商的船一前一后。胡商得了重病,將李約請過船去,把兩個女兒托付給他,他的兩個女兒都長得非常美麗。胡商又交給他一枚珠子,并囑咐他許多話。

等胡商死了,李約將他遺留的數(shù)萬財寶全都如數(shù)送交給了官府,并為胡商的兩個女兒尋偶婚配。

當(dāng)初胡商臨死時,同李約約定,自己死后要含著那枚夜光珠,別人都不知道此事。后來死去的胡商的親屬來清理胡商留下的資財,請官府的人挖開墳?zāi)箼z查,夜明珠果然還在。

并非親朋故友,僅僅是一路同行之人,對于這僅有一面之緣的路人的托付,李約毫無私心,不貪財色,完全按照此前的托付來履行承諾,即使在沒有人知道的情況下,依然堅守自己做人的本分,這種德行不得不令現(xiàn)今的人所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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