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2017年經濟法基礎知識總結,一起來看看吧!
1.消費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出口關稅、房產公司交納銷售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等
。1)一般情況下: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2)自產自用應稅產品應交的資源稅,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交的消費稅: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借:在建工程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土地增值稅
。1)房地產公司銷售商品房: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2)企業(yè)轉讓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一并在“固定資產”科目核算的,轉讓時應交的土地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3)土地使用權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的:
借:銀行存款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營業(yè)外支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無形資產
營業(yè)外收入
【匯票】
銀本、銀支、見即匯,不承兌,支10本2匯1;
定日、見定、出定匯,需承兌,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匯、見定匯,到期前承兌
關于票據提示承兌及付款的期限問題,現總結如下:
首先,對票據的種類要做到心中有數。票據主要有
1、支票(銀行支票,下面簡稱“銀支”)、
2、本票(銀行本票,下面簡稱“銀本”)
匯票:又分為
3、見票即付匯票(簡稱“見即匯”)
4、定日付款匯票(簡稱“定日匯”)
5、見票后定期付款匯票(簡稱“見定匯”)
6、出票后定期付款匯票(簡稱“出定匯”)
即銀支、銀本、見即匯、定日匯、見定匯、出定匯
銀支、銀本、見即匯,屬于見票即付的票據,
不需提示承兌,但需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期限為出票后支票10日,本票2個月,匯票1個月。
簡記為:支10本2匯1(可記諧音:“知是笨兒會衣”,知道是笨兒子會穿衣服了。)
定日匯、見定匯、出定匯,需提示承兌、提示付款。
三者提示付款期限相同,都為到期日起10日內。
定日匯、出定匯,到期前。提示承兌期限為到期日前。
。ㄒ驗閺拿Q可知,這二個票據在出票時就已經知道什么時候到期,所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就OK了)。
見定匯,1月內。提示承兌期限為出票日起1個月內。
。ㄒ驗橐娖焙蠖ㄆ诟犊畹南奁谌Q于持票人什么時候向承兌人出示票據,所以要不能無期限的拖延,要在1個月內提示承兌)。
[2017年經濟法基礎知識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