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單證的流轉步驟
貨物由發(fā)貨人托運開始至收貨人提取貨物為止,幾種主要海運單證及其流轉程序如下:
1.裝船單證(由托運人辦理),
貨物運輸單證的流轉步驟
。托運人填制托運聯(lián)單(包括托運單、裝貨單、收貨單等)后,向承運人的代理人辦理托運,代理人接受承運后,將承運的船名填入聯(lián)單內,留存托運單,其它聯(lián)退還托運人,托運人憑以到海關辦理出口報關手續(xù);海關同意放行后,即在裝貨單上蓋放行章,托運人憑以向港口倉庫發(fā)貨或直接裝船;然后將裝、收貨單送交理貨公司,船舶抵港后,憑此理貨裝船,每票貨物都裝上船后,大副留存裝貨單,簽署收貨單;理貨公司將收貨單退還托運人,托運人憑收貨單向代理人換取提單,托運人憑提單等到銀行辦理結匯,并將提單寄交收貨人。
承運人辦理的裝船單證:
承運人的代理人依據(jù)托運單填制裝貨清單和載貨清單,根據(jù)承運人的要求,依據(jù)裝貨清單編制貨物積載圖,船舶抵港后,送大副審核簽字后,船方留存一份,提供給代理人若干份,轉寄承運人的卸貨港代理人;編制分艙單;代理人根據(jù)裝船實際情況,修編載貨清單,經(jīng)大副簽字后,向海關辦理船舶離境手續(xù);依據(jù)載貨清單填制運費清單,寄往承運人的卸貨港代理人和船公司,
備考資料
《貨物運輸單證的流轉步驟》(http://m.clearvueentertainment.com)。2.卸船單證(由收貨人辦理)。
收貨人收到正本提單后,向承運人的代理人換取提貨單;代理人簽發(fā)提貨單后,須保持正本提單、艙單和提貨單內容相一致;收貨人憑提貨單向海關辦理放行手續(xù)后,再到港口倉庫或船邊提取貨物;貨物提清后,提貨單留存港口倉庫備查;收貨人實收貨物少于提單或發(fā)生殘損時,須索取貨物溢短單或貨物殘損單,并憑以通過代理人向承運人索賠。
承運人辦理的卸船單證:
承運人的代理收到艙單、貨物積載圖、分艙單后向海關辦理船舶載貨入境手續(xù),并向收貨人發(fā)出到貨通知書,同時將上述單證分送港口、理貨等單位;船舶抵港后,理貨公司憑艙單理貨,憑貨物積載圖指導卸貨,當貨物發(fā)生溢短或原殘時,編制貨物溢短單或貨物殘損單,經(jīng)大副簽認后,提供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