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管得了小孩子抽煙喝酒?
韓三洲
先講一件自己親眼目睹的事情。一日,幾個人到朋友家聚會,主人讓8歲的孩子下樓去商店買煙。有人忍不住問道:“不是有規(guī)定說,不允許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的嗎?”朋友笑答:“說歸說,商店可是認錢不認人的呀!”不一會兒,孩子果真拿著一包香煙回來了。
再講一件現(xiàn)實生活中發(fā)生的事情。據(jù)6月15日《京華時報》報道,有四名中學生放學不回家,去酒館聚會喝酒。其中一位在喝下七兩二鍋頭后,剛步出酒館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幸好遇上巡查的城管隊員,及時送到醫(yī)院,才解救了性命之虞。
在一些法律制度健全的國家,青少年到商店購買香煙,需要出示年滿16歲的身份證明的,商店向不滿16歲的孩子出售香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另外,出售含有酒精的飲料亦然,像這位中學生如若醉倒在國外某家酒館外面,這老板不但擺脫不了干系,還是要吃連帶官司的。在我國則不然,盡管有關部門一再呼吁不要向青少年銷售香煙,但實際情況是只要有了錢,不管你年齡多大,都可以滿足需要。像8歲的孩子能買到香煙、初中生醉臥街頭還都是首善之區(qū)北京發(fā)生的事情。
查一下1991年9月4日前頒布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僅在第二章“家庭保護”中,有一句“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喝酒……”現(xiàn)在看來,這只能是一句虛化的法律語言。家庭保護固然重要,但畢竟有限,孩子一旦融進社會,這預防和制止的保護作用,又該誰來承擔?為此,筆者又查閱了有關煙草專賣銷售的法律法規(guī),找不到向不滿16歲未成年人銷售香煙該如何處罰的相關條例。至于白酒,就更不用說了。所以,在如何勸阻和制止孩子吸煙喝酒的過程中,肯定會遭遇到挑戰(zhàn),這無疑又是法律的缺位。
中國的煙民有3億多,占全世界煙民總數(shù)的三分之一,居世界第一;中國的白酒業(yè),更是源遠流長,興旺發(fā)達,用一個量化的語言來形容,就是每年喝掉一個西湖。煙酒給孩子帶來的不良影響,是耳濡目染、言傳身教的。日常生活中、影視作品里無不充斥抽煙喝酒鏡頭。在法律保護方面,讓未成年人遠離煙酒,我們是滯后和不完善的,需要從立法、執(zhí)法、守法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予以改進。所以,有關專家早就提出:在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上,要根據(jù)社會和經(jīng)濟發(fā)展的新情況,盡快對12年前的法律條文加以修改和補充,制定與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健全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律體系,使保護未成年人的觀念深入人心,才能夠優(yōu)化青少年的成長環(huán)境。
那些整日里吞云吐霧或醺醺然的成年人,不知對這樣的現(xiàn)狀憂思過沒有?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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